甘肃省财政厅会计职称评审,甘肃省财政厅官网

2024-05-26 甘肃职称评审网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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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3月31日截止

【导语】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在2021年3月1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考试报名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取采用 *** 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情况,接下来就来具体看看吧。

1、考试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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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及缴费。

甘肃省财政厅会计职称评审,甘肃省财政厅官网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并在网上报名承诺书上签署确认同意,视同本人已知悉并符合报名条件,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的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8月20日起至本人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财政部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成绩合格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兰州户籍报考人员应出具在兰工作、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学生证等),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确认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核报名条件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6)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2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且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兰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领证通知,办理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3、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19〕729号)文件批复,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各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5、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

6、其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诚信报考。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规定,取消考试成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我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自行网上打印票据。

(5)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到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审核,单位统一办理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审核报名条件和相关材料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现场审核点地址和联系 *** 见附件。

(6)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报考人员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依照报考条件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时审核及成绩公布后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关于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现阶段希望大家远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误区,按照一定的学习 *** ,认真进行备考复习。

甘肃会计资格评价网站

Ⅰ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怎么点进去是另一个网站

我好像有试过这样的情况,你试一下在网页索栏里从新输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然后在结果里进入,看看能进去吗?

Ⅱ 会计资格评价网

//kzp.mof.gov.cn/

Ⅲ 为什么我打不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这个网页

可以打开的,网站没有问题,可能是你的 *** 不好,或者浏览器有问题,换个浏览器或换台电脑试试。

Ⅳ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报名入口没有了,怎么查询报名信息

您好,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31日,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30日。现在初级的报名入口已关闭,如果是独立网上报名省份(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陕西),请自行登录本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若是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需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望采纳,谢谢!

Ⅳ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怎么进不去

可以进去啊,只是最近打开网页的时候,要选择进入原来的主页,或是中、高级报考,还是初级打印准考证而已啦

Ⅵ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i./jcxvek/blog

无锡考试网

正规工商局注册,专业正规解决学历职业资格培训服务

一经报名报名100%包拿证,签订协议

Ⅶ 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不开

//kzp.mof.gov.cn/list_warning.jsp

Ⅷ 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怎么来查自己该去哪个财政厅去领证

题主,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无法查询证书领取地点。

以会计职称专考试为例,财政部会计资格评属价网可以在成绩公布期间查询到考生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公布的合格线判断是否通过。而证书发放事宜由各地财政局或人事局负责。

各地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由各地财政局或人事局进行网上公布,所以题主可以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官网通知公告,一般来说,很多地方职称证书由人事局职称科负责发放事宜。

Ⅸ 2015年甘肃省初级会计报名网站是什么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官网的网址://kzp.mof.gov.cn/

会计初级职称是全国统考的,只要有会计证和高中毕业证就可以考,最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年11月3日发布的通知,2015年会计初级职称会计(初级,计算机作答)考试时间是5月16日—20日,初级会计职称的报名时间1月5日—1月31日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今年都实行机考了,机考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更好的办法,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更好的办法

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 *** 贴吧”,右侧有“全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帖子标题“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

Ⅹ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网址://kjzgks/ 这个网站是不是骗人啊有什么猫腻吗

没听说有这么个性质的网站,不知道你是点开用来做什么的,设计到个人信息的时候还是多注意的号

2021年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数

158人。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158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进行评审申报。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158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甘肃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 *** 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 *** 、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综合处(条法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全省 *** 非税收入政策,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三)税政处。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拟订调整我省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我省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处。

拟订全省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省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省 *** 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五)市县财政管理处。

参与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意见建议;负责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市县完善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审核、汇总市县年度预算;参与办理省对市县年度决算、结算及全省决算汇审工作;监督检查省级下达市县各类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地方 *** 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国库处。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 *** 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 *** 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省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并将资金及时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组织实施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全省财政票据;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承担全省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八) *** 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 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省 *** 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省 *** 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省 *** 采购目录;承担全省 *** 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省级 *** 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省级 *** 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 *** 采购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省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教科文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经济建设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二)农业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社会保障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四)企业处(地方金融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管,参与省属金融机构改制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六)国际处。

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省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省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处。

制定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 *** 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编制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十八)会计处。

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承担高级会计师评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九)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厅系统离任审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财政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甘肃省2022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期举行了吗

延期举行。甘肃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由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将延期举行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初级会计职称

具体的通知详情如下:

由于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原定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和5月7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和各市州财政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如何打印?

虽然目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都延迟了,但是考生们还是得做好随时考试的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是必不可少的。为此,高顿小编整理了准考证打印步骤,大家可以作为参考,做好准备!

登录网站: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考生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入打印入口:找到【准考证打印】,点击进入;然后选择【初级准考证】进入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界面。

填写信息:进入页面后,考生在确定信息显示为【初级】后,按照初级会计报名信息选择【省份】、【报考证件类型】,准确无误地填写证件号码及附加码,点击查询。

核对信息:认真核对初级会计准考证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继续教育具体又有哪些变化?没有会计证书的要不要参加继续教育?再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及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

两类人员具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按照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知识掌握难易程度学习课程划分为初、中高级两级,其中初级课程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中高级课程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具体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或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专业课和公需课。

也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会计类证书,只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各类会计人员”,都必须从要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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