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来说,高级工程师职称拿到了可是有非常多好处的。下面纳才网小编将和大家分享正高级工程师组织评审和相关政策的内容,如果你感兴趣的话,请务必跟着小编来认真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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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组织评审和相关政策详解
1、开展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2、正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3、经评审批准获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要在单位总体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其中,职务工资更低档暂按本职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第五档执行;属企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4、 *** 机构改革后中央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过去如果本系统评审过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其已经取得的资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后一率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评聘。
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精彩文章分享:高级工程师是不是全国通用的?
答:是的。
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备注:各地政策有所差异,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要以当地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