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在深工作并由单位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案、户口是否在深圳,均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评审。非深户人员要求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不连续的情况。
高级职称分为副高和正高,一般情况下,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注:即截止申报当年度12月31日前,满60个月)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注:即截止申报当年度12月31日前,满60个月)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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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主要基础条件包括学历、相关从业年限和工作业绩、继续教育、论文/著作/专利等条件,具体来讲要求内容还是比较多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较低,详细的评审要求深圳市人社局每年都有一个《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政策 简要说明》的文件,2020年评审预计本月开启,您可以关注相关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深圳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深圳职称评定条件依职称级别而定。
职称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结果确认:经公示元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卧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深圳怎样评中级职称?
一、学历与资历综合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专科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本科学历(学位)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细则
担任现有职称期间要求相关业绩至少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取、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在处理质量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经专家鉴定被列为市级重点推广项目;
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及推广应用中有较大的创新,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在专业、技术等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主管或行业内表彰一次以上,含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获部省级单项奖一项,或市级单项奖两项以上;
区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要求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且取得至少三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已取得的合格证明在今后晋级申报高级技术资格时继续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予考试:
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已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已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符合免试要求的相关专业,如建筑、勘探、测绘等长期主持户外工作的申报人员可酌情申请免考。
四、论文或论著要求
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二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出版本专业著作二万字以上;
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否定)条件,仅作为职称申报材料内容的常规项目,相关附件可附入申报材料中呈送。
在深圳市申请高级职称可以有哪些途径?
你好!
如果你的中级职称不是广东省发的证,就先要将职称先通过广东省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无职称,你就不可以在深圳申报高级职称.
如果是本省的证或者外省的证通过了这边的确认,从取得中级职称之日起满3年以上才可以在深圳申报高级职称.基本要求如下:
1)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
2)职称计算机5个模块的合格证
3)公开发表质量比较高的论文2篇
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连续3年)
5)在深圳的工作单位购买半年以上的社保(工作单位)
6)还要有比较突出的业绩,否则不可能评上深圳的高级职称
建筑类的高级职称只有考评结合的方式,没有直接通过考试就取得职称的
深圳市中级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深圳市中级职称需要继续教育。
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证书、证明材料(附件6)。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外语考试成绩通知、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在评委会的受理时间段内,各用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评委会相应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安排退回。
1.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以考代评人员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2.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不含以考代评申报人员)按以下顺序整理报送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5)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1份。(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3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5)证书、证明材料(附件6)。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外语考试成绩通知、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7)1份。
(7)业绩、成果材料(附件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8)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附件9)。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提交的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质量和篇数要符合相应专业任职资格条件。(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期刊论文仅要求复印具有刊号、出版日期、出版单位等信息的页面、该篇论文所在目录页面、论文正文页面;著作仅要求复印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可证明申报者所起作用的页面。)
以上第(1)至(8)项均独立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