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①基本条件。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用证、聘用证、聘任呈报表、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明,这些都要原件。
②从事教学工作及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担任什么课、课节多少(课程表);担任班主任情况;进行教研教改情况;辅导青年教师情况;进行素质教育情况;学校课程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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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教学业绩材料。包括优质课、受表彰的模范教师证、从事教研课题研究获奖证书、从事综合实践活动获奖证书、从事学生社团辅导获奖证书、优秀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④复印件。就是之一档案袋里的原件的复印件,第三档案袋中的业绩条件证书复印件。另外,档案袋外面放置单位排序表,真实性保证书,单位资格审查表等。然后每人一个布袋子,把以上所有东西装在一块儿,就算完成了。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广东省规定小学幼儿园老师可评正高职称
粤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系列文件征求意见,12月2日前可去提意见;6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粤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系列文件——《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周五起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系列文件明确,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制度,小学老师也可评正高职称。同时明确评和聘结合原则,此举将有望消除现有评聘分离导致的“评上高级却只拿中级工资”等挫伤教师积极性现象。系列文件还提出,要切实改变现有职称评价时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侧重于结合教学实际来综合、公开评价。根据系列文件提出的时间表,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将于6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要求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
■新快报记者占文平沈逸云实习生蔡芷涵
利好1
打破职称天花板小学老师也可评“正高”
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方案”),今后广东将打破现有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将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校长白云龙说,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一般能评到副高职称基本就到顶了,而新的评价体系明确了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上正高级职称,这对广大中小教师而言是个福音,“打破了职称的天花板,(在中小学好好教书也能像大学老师那样评上正高职称)让中小学老师们更有奔头,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础教育。” 1 2 3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2022
1、优质课
农村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优质课证书县级一等奖就可以(两次县级二等奖也可以)。优质课以各级 教育 部门基础教育教研室举办的为优,一些地方也承认电教优质课,这个根据各地文件要求。
2、单项优秀证书
以 教师节 期间 *** 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证书为优,文明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也可以。(县级即可)
3、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指导的社团活动、 社会实践 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内容,取得良好效果,有县级表彰证书。或所进行的科研立项取得结项证书或获奖证书,(一些地区要求农村教师科研立项结项证书为市级等次,一些要求县级即可,这个要根据各地文件要求)。
特别说明: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在科项立项中必须为前三人(包括主持人在内)。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纪律、附则等7个章节29条。
《评审办法》主要依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修订,分为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纪律、附则等7个章节29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材料、责任和纪律等各项要求。
《评价标准条件》主要依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范进行修订,分为总则、基本条件、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一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二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三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附则等8章128条。
其中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等章节均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等不同学段、类型学校再作细分。
关于《评审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下放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市经批准可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进一步明确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等的专业发展权益,规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低于或高于公办中小学的岗位结构比例。
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