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如何查询?
一般查询这种全国性的中级会计职称的话,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都能够查到,虽然你这个年限有点久远,但是也可以试一下,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然后录入你的会计信息,就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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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开通了吗
中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开通了吗,附中级会计成绩查询流程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10月17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会计成绩。所以小伙伴们在10月中旬前还得再等等啦,一旦有新的成绩公布通知,职称酱也会及时告诉大家,具体哪天公布官方没有说明!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分数线: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所以预计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仍然为60分。
二、中级会计成绩查询流程
注:由于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9年成绩查询流程进行了解。
之一步: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首页选择【成绩查询】;
第二步:选择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中、高级);
第三步:选择报考省市、填写证件号、准考证号及验证码,登录即可查询。
中级会计成绩有效期
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注:2020年部分地区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调整至2021年,因此延考地区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如何查会计职称证书
1、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证书查询系统”;
2、进入成绩合格单查询界面之后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自己的证书编号。
3、查询后您将看到下面的成绩单。
会计职称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你会计业务水平越高。我们国家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有会计师,高级职称有高级会计师。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之一条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会计职称-百度百科
如何查询会计中级职称证书的管理号
查询会计中级职称证书的管理号 *** :
进入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就可以查到,因为会计职称的变化需要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变更,也就是说会计中级职称相关信息在会计信息系统中查到。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19条、20条有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第二十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十九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