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2019年广东职称评审分类一览表,包括评审分类、评审工作安排、考核科目等内容,为读者提供职称评审背景信息。
一、评审分类
根据广东省颁布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职称评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层次。其中,正高级别分为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四个系列。副高级别分为副研究员、副教授和副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农艺师四个系列。中级别分为助理研究员、助理教授、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讲师、高级讲师六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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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项名为“高校教师特殊评审”的评审分类,其评审科目和标准与其他评审分类不完全相同。
二、评审工作安排
2019年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 1月31日前:广东省总工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属高校分别组织职称申报送审。
- 2月28日前:各级审定机构完成初审工作。
- 5月30日前:各级审定机构完成复审工作。
- 8月30日前:各级审定机构完成终审工作。
- 9月30日前: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三、考核科目
广东省职称评审考核科目包括基本条件、岗位条件、职业道德、业绩表现四个方面。
- 1、基本条件:主要考核学历、职称、学术成果等方面。
- 2、岗位条件:主要考核岗位职责、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方面。
- 3、职业道德:主要考核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
- 4、业绩表现:主要考核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四、评审标准
广东省职称评审标准由国家职称评审标准和广东省细则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职称评审标准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两方面。广东省细则主要对职称评审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
按照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每个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与评审标准进行比对,给出最终评审结果。
五、总结
综上所述,2019年广东省职称评审分类一览表中包含评审分类、评审工作安排、考核科目和评审标准四个方面。每年的职称评审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单位更改人事岗位等事项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各申请人需要根据评审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参加各级评审工作,争取顺利通过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