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将介绍广东博士后职称申报条件及流程。从硬性条件、学术成果、博士后工作经历、评审程序4个方面进行阐述,详细介绍广东博士后职称申报的步骤和各环节的注意事项。
一、硬性条件
1、学位要求:申请博士后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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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术成果:近5年内在SCI、SSCI、EI等公开刊物发表5篇及以上SCI论文或10篇及以上EI论文;或者近5年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1项(含)以上;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含)以上;
4、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授予证书、博士毕业证明、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阶段性报告、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评审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术成果
1、学术论文:广东博士后职称评审重点考察申请人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独立学术研究能力。研究成果包括SCI、SSCI、EI等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等。其中,SCI、SSCI、EI等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博士后申报职称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2、专利:专利发明的数量和质量也是博士后申报职称需要着重考虑的方面之一,特别是对于高科技行业领域的博士后;
3、科研项目:广东博士后职称评审还会考虑申请人主持科研项目的数量和水平,这也是评价博士后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博士后工作经历
1、博士后工作岗位:广东博士后职称申报需要提供博士后工作证明,该证明需要包括博士后工作岗位及时间范围,申请人需要将证明交由所在的博士后管理机构出具;
2、工作成果:博士后工作仅仅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是否在博士后期间获得了工作成果,如研究成果、技术创新成果等也是评判博士后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
3、工作评价:博士后岗位的评价也是评判博士后能力的重要参考,在职期间是否有被评选为优秀博士后,优秀海外博士后、千人计划等荣誉,都是有助于申请博士后职称的有利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初审:由所在高校博士后管理机构组织,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符合条件程度进行初审;
2、专家审查:经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材料送专家组审查。专家组按照标准从材料中看出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后职称任职条件,是否在学术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对申请人在职期间教学、科研、帮助学生等方面工作做出了评价。
3、复审:由广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家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并提交给广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通过省办审核的拟评定博士后职称人选,在省内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进行投诉。
五、总结:
广东博士后职称申报需要具备一定的硬性条件,如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年龄等;而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博士后工作经历、评审程序中的复审关键都能够体现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工作实绩、管理履历等。因此,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材料,审慎填报各项信息,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