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广东会计职称评审条件,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条件大全,分别从学历、工作年限、经济实务、继续教育四个方面做详细的阐述。
一、学历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满4年,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高级职称的人员,符合无试聘条件评审中级职称。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学硕士、经济学硕士或会计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的人员,符合试聘政策,可无试聘条件评审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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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满6年,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中级职称的人员,符合无试聘条件评审高级职称。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本科毕业且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满10年,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中级职称的人员,符合无试聘条件评审高级职称。
二、工作年限
1、在专业证书获得前,以企业、事业单位、 *** 机关、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税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计1分, 更高计60分。
2、在专业证书获得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积分项,更高计20分。
三、经济实务
1、在专业证书获得前,拥有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论文、课题等三项及以上的积分项,更高计30分。
2、在专业证书获得后参加相关比赛或编写有奖论文等获奖或获证项,更高计10分。
3、在专业证书获得后规定时间内通过一般技术培训及专业实践等积分项,更高计20分。
四、继续教育
1、在专业证书获得前,参加全国性和省级以上规模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积分项,更高计50分。
2、在专业证书获得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认定的学术会议、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积分项,更高计10分。
3、在专业证书获得后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校及其他认定教育机构开展的全日制、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习,积分项,每年更高逐年叠加5分,总计20分。
五、总结:
广东会计职称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经济实务、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需要在这些要求上得到足够的积分才能符合评审条件。同时,在专业证书获得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培训和认证考试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获得更高的职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