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详细介绍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定标准及申报条件。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旨在评价高级职称申报者在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经验和能力等方面的水平,提高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评定标准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分为两部分:职业道德与业绩考核、学术活动与成果考核。其中,职业道德与业绩考核着重评价申报者在本职工作中的责任心、创新精神、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学术活动与成果考核则主要评价申报者在学术研究、教学、服务社会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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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业绩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创新能力、职称评定专家技术服务和工作积极参与等方面。学术活动与成果考核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教学和培养人才、学术团队建设、学术成果和学术地位等方面。评分标准分为四档: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各项指标都要达到优秀或者良好,才能符合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定的要求。
二、个人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取得人事主管部门认可的人员,可依法依规申报高级职称:
1.是中国公民,并在广东省内取得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
2.在聘期内工作满五年以上,其中有三年及以上为高级职业资格评审合格的聘任期;
3.在申报专业领域内,具有本专业高等教育学历,取得碩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条件;
4.具有正式聘请,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24小时的职务;
5.在申报职称的近五年内,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也没有因科研不端、学术不端等原因受到处理并留存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学术成就和社会服务情况等);
3.申报职务期间的工作证明和聘任合同(还要包括聘期内职务调整、交流调出等材料);
4.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者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者逾期提交的,人事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2.申报者如有虚假材料或者其他舞弊行为,应承担法律后果;
3.人事主管部门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定标准详细规定了评审申报者的条件和要求,提高了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申报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材料要求申报,并且要注意申报过程中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