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学历年限要求: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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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6、中专毕业,无法申报中级职称,需进修大专以上学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 *** 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 *** 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 *** 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 *** 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第十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广东省最新职称评审要求
1、技术员职称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助理级工程师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中级工程师职称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职称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除了以上评审条件之外,职称评审还需要社保,论文等材料。往下看:
广东省职称评审材料
1、社保
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在申报期间或者申报前,更好不要换工作。一旦你换工作,由于刚进入一家新的单位,社保还没有来得及缴纳,会影响职称申报的结果。
即使在新单位缴纳的社保满半年了,但是会因为材料盖章问题而影响评审结果。
2、业绩成果
收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材料,可以是项目合同、项目中标书、项目研究报告等,也可以是获奖证明、获得的荣誉证明材料等等。
一般来说,业绩成果一定是要与你所申报的专业内容相关的,一方面足以证明你的实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评审的通过率。
3、论文
初级职称不需要发表论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需要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其中中级职称需要发表一篇,高级职称需要发表两篇,外加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编写论文的时候要注意,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和申报专业下手,注重使用价值,这样的文章更能体现你的专业能力。
另外在发表论文的时候,要选好论文期刊,查看收录并及时修改。提前开始准备,预留充足的时间。
随着工程职称资格等级的提升,对于评审学历和工作年限方面的要求是越来越高的,也就是说意味着评职称也是越来越难评的!
同时,还要注意评职称并不仅仅是满足学历、工作年限要求就能评上的,还有其他方面如职称业绩、教育学时等等的资料准备和申报,需要注意的事情也是非常多和专业的,所以建议大家要趁早准备!
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4〕122号,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具体如下:(含各类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其他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2.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3.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4.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5.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2014年度不作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