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考法院的书记员有什么条件?
各地区书记员报考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安徽为例吧,今年安徽 *** 书记员的公告尚未发布,可以参考去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公开 *** 聘用制书记员1288名的公告。
一、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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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潜山县等20个县及白湖检察院、九成坂检察院,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到非全日制,名单详见附件1);
(四)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记录速度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五)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我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有其他关于书记员的问题都可以来咨询!
书记员可以升为法官么?
1、书记员满足了法官的条件时,可以升任法官。
2、法官的任职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章第九条中有规定,即有中国国籍、年满23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身体健康、有法律专业知识。
3、书记员因为在法院工作,熟悉法院审判工作流程,如果具备了以上条件,法院一般会优先录用为法官。
4、现在,各地法院一般要求法官有通过司法考试拿到合格证。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章 法官的条件
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更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之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更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考公务员进法院的书记员能升法官吗?
首先你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比如年龄、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等,如果满足条件是可以申请初任法官的。
公考进法院当书记员的,应当是审判辅助人员,有编制,和 *** 进去的书记员不是一个概念。 *** 的就是签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法官的条件
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法院书记员能升职么?
法院和检察院的管理体制有所不同,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法院的书记员是单独序列,书记员实行与法官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就是说,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后,不能通过一般途径进入法官序列。如果要晋升为法官,则要再通过公务员考试或者系统内部单独组织的考试。待从书记员序列转入法院正式编制后,方有可能被任命。
检察院的正式在编的书记员与法院是不同的,检察院的“书记员”属于正式的法律职称,通过司法考试后,经过培训,就有可能被任命为检察官。
所以简单的说,法院的书记员不能直接晋升为法官,但是检察院的书记员可以直接晋升为检察官。
法院书记员是什麽职称是工务员吗?
法院书记员是属于公务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如果是公开考试招录进入岗位的,是属于公务员。
拓展资料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书记员分类:
1、委任制书记员,也称书记员或书记官,是审判员(法官)的必经阶段,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司法辅助工作,纳入公务员考试;
2、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3、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 *** ,不占用任何编制。
4、速录员,严格来说不是书记员的一种,与聘用制书记员相似,但仅从事司法庭审等的速录工作。
书记员职级怎么分?
书记员职级的话,根据相应的职称进行划分的,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