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2年艺术中等职称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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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3月18日。为避免 *** 拥堵,将实行分时段错峰申报。
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艺术设计专业如何申报职称?
以广东省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1、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发布当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对当年艺术设计系列职称评审进行具体工作部署。
2、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
3、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各类表格、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4、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专业考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品德、业绩等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将单位评价填入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
5、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在认真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和署名,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6、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在单位显眼处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或公示后有异议或投诉举报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抓紧时间核实,客观公正地做出核查结论。
7、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地级以上人社部门或省直厅、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加盖公章后由个人或单位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8、评委会办公室接收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缴交评审费并整理材料安排上会;审核不合格的,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部门告知申报人。
9、评委会办公室在人社厅监督下抽取各评委会评委名单,通知评委参会。
10、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
11、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的中高级资格人员名单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所在单位进行张榜和网上公示。评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2、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省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或备案。
扩展资料:
申报广东省艺术设计系列职称资格,总体来说要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
4、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5、业绩成果条件。
6、论文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评审申报
艺术设计专业可以进什么职称
艺术设计可以评审工艺美术师,艺术设计专业可以评的职称有艺术专业人员(高、中级)、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职称评定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艺术系列职称专业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创作类、艺术管理类和技术保障类,各专业职称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完善艺术系列职称层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层次清晰、互相衔接、体系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
艺术表演类包括演员、演奏员等;艺术创作类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艺术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等;艺术管理类包括演出监督等;技术保障类包括舞台技术等。
文化馆可评聘艺术专业职称吗
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
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评审(含委托评审)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评审条件及主要政策依据
广东文化艺术系列各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颁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人员高、中级专业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职[2000]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告》(粤文职改[2000]0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文博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7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关于印发<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相关规定及说明
1、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初、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取得的较高学历为学历条件,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累计为资历条件。
根据粤组函〔2004〕118号、119号复函,对参加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广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包括原市财政地税局)等单位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以及对地方人员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部队分院的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不宜列为党校学历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2、关于资历计算的规定。从2006年起,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3、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规定。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程序、 *** 、表格及材料要求等按照《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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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方面有哪些职称?非教育类
艺术专业人员依次可分为美术员、三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一级美术师。
一级美术师是对从事文化艺术行业人员的一种职称认定的称谓。从目前社会发展的职称区分来看,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由国家认定的职称,一般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来认定。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
一种是由民间社会团体认定或聘任的职称,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会团体和具有该项服务内容的文化艺术社团来认定和聘任。其对鼓励文化艺术创新与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目前书画界“一级美术师”称谓比较混乱,为了区分,不致混淆,一般将前一种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后一种称为“一级美术师”。
国家一级美术师评定标准:
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且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国内美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美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有高深的创作技巧和艺术造诣,在美术创作上成绩卓著,形成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独立创作和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作品,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在传承和创新艺术传统和创作技巧方面有突出贡献。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三次以上,其中一次获铜奖,或参展二次,其中一次获银奖,或参展一次获金奖,在国内美术界有较大影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1部;
(二)联合(之一作者)撰写著作1部,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二年以上,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可破格申报。
对经评议具备艺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办者,将在职称和润格栏中,分别填写“具备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的字样和进入国际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润格。
不擅长绘画,仅擅长书法或篆刻的经评议具备艺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办者,因国家正式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职称中没有“书法师”和“篆刻师” ,所以将在其证书的职称和润格栏中,也分别填写“具备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的字样和进入国际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润格,并在证件号码前加注书法和篆刻专业代码字母。
美术专业二级美术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美术专业二级美术师须具有较高的文艺修养、专业知识和生活积累,了解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较深艺术造诣和较高的创作技巧,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较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业绩突出;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省内美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艺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专职从事美术创作的在职在岗美术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8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3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七条之规定。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较深的艺术造诣。
(二)独立创作并公开发表相当数量、具有个人艺术风格的美术作品,或在省会以上城市成功举办个人美术作品展,且结集公开出版发行,产生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作出比较突出的贡献。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1次获银奖。
(二)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或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省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银奖),或参展1次获金奖,在省内美术界有较大的影响。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之一、二作者)撰写著作1部。
(二)独立撰写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二级美术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