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筑材料、设备生产单位...
1、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之一条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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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五章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经营活动。
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使用什么施工规范
施工规范 砌块与砂浆的强度等性能指标需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全部砌块产品的养护期限不得低于十五天。
(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监理要求是?
申报条件:在监理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中专以上学历。
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现场施工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低的影响,并且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出现多岗位 *** 、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
简述2009年11月修订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勘...
第五章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经营活动。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2009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公布,自2010年 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