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置三个方面。首先是风险识别,然后进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成本-效益 *** 以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减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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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质灾害风险概率(暴雨频率)→b)预测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c)地质灾害险情计算,确定其危险等级→d)判定发生该危险等级的概率(风险性)。
之一,地质灾害历史灾情与危险性评价图表。主要反映历史灾害频次、规模、破坏损失程度,灾害形成条件和危险性评价结果。 第二,地质灾害受灾体分布及易损性评价图表。主要反映受灾体类型、数量、价值和易损性评价结果。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危险性评估的对象(1)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依据调查成果,对评估区内洪水冲蚀灾情和危险性分别给予评估。
3、采用图解法和极限平衡法预测,管线工程沿线的边坡存在基本稳定(K184—K227)和不稳定(K280——K301)两种情况,如切坡不合理,甚至局部形成人工边坡,上述斜坡段均可能产生崩塌、滑坡灾害,危及管线,但总体危险性小。
4、因此,现状条件黄土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为小。综上所述,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采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中等,采矿(砂、石)坑边坡崩滑灾害危险性中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和特殊土地面变形灾害等危险性小。
5、根据国土资源部[1999]392号《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新建工程场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实施
1、此外,对于那些已经完成一般地质灾害勘查工作的灾害点或灾害区,为了部署新的灾害防治工程,可以在原有勘查基础上补充进行灾情评估。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实施过程 不同精度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适应于不同阶段的地质灾害勘查。
2、以灾害管理服务为中心的灾情评估,主要内容是灾害破坏损失情况。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由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但是该单位只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实施工程活动的主体。
4、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破坏损失评价和防治工程评价4个方面,其中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基础,破坏损失评价是灾情评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应用(张梁等,1998)。
地质灾害防治效益评估的理论 ***
1、所以,我们主张在实际操作中,能用现场因素评价法就用现场因素评价法。毕竟现场因素评价法依据的是实际情况。
2、从广义上看,地质灾害防治既包括:区域地质自然环境治理;直接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防和治理;还包括地质灾害救灾以及减灾宣传、减灾法规等减灾管理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
3、地质灾害防治效益 安全品的价值就是势承灾体在潜在地质灾害成为地质灾害时更大可能损失的价值,称之为势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效益是指投资者投入的资源与安全品价值之比。针对特定的灾害地点防御投入的效益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效益。
4、第二类是经济评价,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角度评价防治工程的合理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
一般指的防治工程评价是对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评价,是针对某一具体灾害对象防治措施的减灾效果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目的就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更优化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的确定。地质灾害防治效益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计算。采用相对收益法。
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效益模型有两个,一个是宏观上的投资规模效益分析模型,一个是单项工程的防治效益分析模型。
例如,土地资源的价值表现为成本价值和效益价值两个方面,前者包括为建设交通、能源、通讯设施等投入的费用,后者包括可能的商贸效益、工业效益、农业效益和旅游效益等。
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有: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人口安全性评价 在一切社会财富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更大的社会效益就是减少由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