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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福建职称评审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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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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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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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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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因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请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提前补充完善相关学历信息,新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

(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16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至8月21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 *** 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三)接到所属报名点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人工现场核查时间:8月17日至8月18日(人工在线核查或人工现场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 ***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5日起

(五)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福建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10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两个科目。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一)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6、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友情提醒:取得以上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时应在报名系统“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项目栏里选择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

(四)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人工在线核查时间内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 报名、 *** 审核、 *** 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在线或现场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核验部门进行人工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审核情况。同时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接到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须在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现场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境外学历学位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相关补充材料原件。

(五) *** 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 *** 热线400-8885-699。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 *** 支付成功后,公共 *** 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 *** :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 *** 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须知

(一)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人员入场,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考试机上作答。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人员可通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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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都涉及了哪些内容?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25日,人工核查时间是2023年7月10-27日,网上缴费时间为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在报名时间段内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25日;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10-27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10-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可查询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报专业,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福建地区咨询 *** 0591-87839705),或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0-25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如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书。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 *** 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考试须知

(一) 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 *** 评卷。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 *** :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 :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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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初中高级经济师报名流程有哪些?-2021年经济师报名步骤?

福建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早就结束了,对于这种没有补报名一年考一次的考试来讲,在报考之前我们要对考试、报考时间以及报考流程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今天,猎考网为打算报考福建2023年度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准备这篇文章,需要的话就赶紧来看看吧!

福建2023年经济师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经济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福建2023年经济师考试方式

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全面实行电子化考试(即上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不得携带任何作答工具。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福建2023年经济师报名流程

1、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

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3、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4、缴纳考试费

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 *** 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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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22年福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2022年福建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17日。

根据福建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可知,2022年福建考区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20日,缴费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24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17日,缴费时间为8月8日至8月21日。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九、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三、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人员务必结合本人从事的业务工作报考对应的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安排在上半年)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安排在下半年)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五、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人员对应档案号,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六、证书取得

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报评审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时,须已通过相应专业类别高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七、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六)其他符合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或转评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八、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高级为4月12日至4月20日;

初、中级为8月8日至8月17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

高级为4月21日至4月22日;

初、中级为8月18日至8月19日;

(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九、报考操作流程”;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 *** 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 *** )

(三)网上缴费时间:

高级为4月12日至4月24日;

初、中级为8月8日至8月21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高级为6月10日(考前8天)起;

初、中级为11月4日(考前8天)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高级:8月中旬;

初、中级:2023年1月中旬。

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 *** )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九、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 报名、 *** 审核(现场审核)、 *** 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符合“报名条件”(四)(五)(六)的应上传的材料包括: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 *** )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八)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 *** 热线400-877-1666。

3、为有效应对疫情,做好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 *** 支付成功后,公共 *** 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短信通知的方式领取发票(重点提示:报名时请务必确保填报手机号码正确)。咨询 *** :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 *** 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十、诚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须知

(一)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三)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本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经济师考试。

(六)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七)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请及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原文链接:

福建经济师报考简章福建经济师报名通知2022年福建经济师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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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福建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重要提示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因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请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提前补充完善相关学历信息,新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

(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9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7月6日至7月24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 *** 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三)人工核查时间:7月20日至7月21日(须进行人工在线或现场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 ***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9月4日起

(五)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考试时间

科目

1

9月12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

29月12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六)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具体知识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自2023年度起,参加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的人员,须在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二)此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其他符合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或转评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人工在线核查时间内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 报名、 *** 审核、 *** 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在线或现场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核验部门进行人工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审核情况。同时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现场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境外学历学位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人工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人工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相关补充材料原件。

(五) *** 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 *** 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 *** 。

3、换取发票。报名结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6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发票领取时间为2个月,逾期未领不予保管(省直考区发票领取咨询 *** :0591-87615506,各考区报考人员请咨询所属报名点)。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 *** 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须知

(一)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此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三)人员入场,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八、考试大纲

2023年版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

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 *** (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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