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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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有哪些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工程地质勘查专业如何评职称
工程地质勘察
研究、评价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地质测绘、勘探、室内实验、原位测试等工作的统称。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工程地质条件通常是指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不良地质现象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
勘察内容
主要有以下五项:
①搜集研究区域地质、地形地貌、遥感照片、水文、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已有资料,以及工程经验和已有的勘察报告等;
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③工程地质勘探见工程地质测绘和勘探;
④岩土测试和观测见土工试验和现场原型观测、岩体力学试验和测试;
⑤资料整理和编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地质勘察通常按工程设计阶段分步进行。不同类别的工程,有不同的阶段划分。对于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和有一定工程资料的中小型工程,勘察阶段也可适当合并。
勘察 *** 和工作量
主要根据工程类别与规模、勘察阶段、场地工程地质的复杂程度和研究状况、工程经验、建筑物等级及其结构特点、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六个方面而定。
职称评定条件及专业分类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 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2.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职称申报评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 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
2. 中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 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微机培训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六个月内评审完毕,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地质职称考试资格要求
主要是评审,但需要通过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考试。 技术职称包括助理回工程师(初级)、工程答师(中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还有教授级工程师(正高)。助理工程师一般不需要考外语级计算机,达到一定条件就行。多数部门规定,本科毕业,做本专业工作一年即可自动转为助工,如果是硕士毕业,一年后自动转为工程师。 工程师的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 如果所学专业不对口,以上工作年限增加二年。 (二)通过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省区都有人事考试中心,可到相应的中国站了解报考情况。 (三)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一般二篇以上。工程师发表论文的期刊类型要求比较低,单位内部刊物就可以。把能证明以上情况的资料及工作总结交工作单位有关部门,后面的事情由单位处理。 以上条件可能会因你单位所属的部门稍有不同
地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职称怎么评定怎么考试
一般本科毕业1年可以申请助理工程师,取得助理工程师后4年可以申请工程师,具体流程只能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他们办理。
地质专业职称有哪些,需要一些什么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之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 *** 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 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勘查设备、仪器可以重复计算。
勘查设备、仪器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2。
第四条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和勘查质量等。
质量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3。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4。
第六条 只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对规定的陆地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和勘查设备、仪器不作要求。
只申请陆地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对规定的海洋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和勘查设备、仪器不作要求。
第七条 只申请地质钻探资质的,对规定的高、中级坑探技术人员和坑探设备、仪器不作要求。
只申请地质坑探资质的,对规定的高、中级钻探技术人员和钻探设备、仪器不作要求。
第八条 只申请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选冶试验单项资质的,对规定的该单项以外高、中级地质实验测试技术人员和地质实验测试设备、仪器不作要求。
第九条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条件要求
2.勘查设备、仪器条件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条件要求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条件要求
附件:
国土资发〔2008〕137号附件.doc
地质专业职称有哪些,需要一些什么条件
地质专业职称主要有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之一、土木工程版;
第二权、岩石工程;
第三、土岩方;
第四、窑炉;
第五、隧道工程;
第六、需要条件:
1.本科毕业后任助理级3年以上;
2.大专毕业后任助理级4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任助理级5年以上。
4、对任助理级年限不够的,必须是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5、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请问地质类工程师职称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要学历证和助理工程师证,评工程师还要有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评地质工程师的一般年限要求,还有需要哪些申请的材料,是否要经过考试。越具体越好
一般9月中旬不过现在可以网上报名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二、工程是个总称,凡是属于工程类(工程类里包括计算机方面、建筑方面、测量方面等)的技术职称申报时都是统一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不管你学的是什么专业,评职称的时候,论文和报批都是你工作所从事的专业和服务的单位,前面就贯上名字。如申请评审工程测量职称,评上初级职称就叫助理建筑工程测量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就叫建筑工程测量工程师。针对我公司人员实际情况,计算机专业可申请工程类计算机方面的职称评审,但要先通过对应等级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计算机专业人员要申请工程类工程测量、测绘方面的工程技术职称,可不通过《软考》。报工程系列一般应具备理工科相应学历和工程技术工作经历(自己填写,公司盖章)或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等理工科专业,申报工程职称,要求有本专业的学历、资格证书外,还要求有测绘测量方面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总的说来,申报职称的时候,不管是什么专业,只要专业是理工科,从事的是工程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申报.即不管是海洋工程专业,还是计算机专业,还是通信专业,光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等等,只要从事的是工程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申报工程类职称.申报的时候,因工程是个总类,不对专业做划分.只是评审对专业做了划分。三. 计算机专业评审所需要材料 (1)计算机专业评审工程方面的初级职称需要的材料 1.本人学历资历等材料 2.所从事的专业方面的相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单位出证明)等申报。 材料和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外语、计算机职称成绩通知单(仅后补学历要求,统招不要求)备注:提供的能证实其工作能力的成绩、证明尽量多,申报成功机会越大。(2)计算机专业评审工程方面的中级及高级职称需要的材料本人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卡),年度考核表(高级近三年各一份,中级近两年各一份),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四、申报初级职称所需要的表格1. 统招生: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A4) 《重庆市( )系列( )级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初级一式 15份A3 ,中级一式20份A3)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 有关考试合格成绩和业绩成果证明 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A4)2. 后补学历(如五大生等.五大生:自考、电大、函大、夜大、职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 重庆市( )系列( )级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初级一式 15份A3,中级一式20份A3 )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 有关考试合格成绩和业绩成果证明 外语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计算机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A4) 五、申报费用及日期表格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购买(1元/份,可买回
福建省地震局政审好过吗
好过。只要自律,不触碰法律红线,身边人的直系亲属、亲密关系人员等没有问题,福建省地震局不会出现政审通不过的情况的。
2020中国地震局事业单位 ***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 *** 对象及 *** 条件
(一) *** 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 计划
*** 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度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 *** 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为更低资格条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职称等)应在2019年11月底之前取得。对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2020年福建省地震局 *** 考试考什么内容?
2020年福建省地震局事业单位 *** 暂未发布,预计将于2020年3月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福建省地震局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公告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福建省地震局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福建省地震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2019年3月19日发布)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 *** 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 *** 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 *** 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局人教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地震局网站(网址:)。
原标题:2019年福建省地震局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震局下设几个部门
中国地震局设11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
组织全局性重大会议与活动;负责起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新闻宣传,指导地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中国地震局网站;负责政务信息和 *** 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工作,编制机关预决算,管理机关经费;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京区单位安全保卫、消防、人防、房产、社会事务等工作;负责政务与震情值班、文电、电子政务、档案、 *** 、机要、保密、密码、信息安全、会议计划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拟订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针和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地震系统开展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管理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三)发展与财务司
负责国家防震减灾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防震减灾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监管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费,组织财务稽察;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 *** 采购监管;负责防震减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
(四)人事教育司
指导地震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人才发展规划;拟订地震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地震系统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及省级地震局、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监督,参与巡视工作;负责系统参公人员管理;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劳动工资、保险、奖励、人员招录、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和专家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相应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局属高等院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
(五)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
负责制订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地震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组织管理重点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指导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地震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科技保密工作;协助科技委开展工作,承担科技委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联系地震学会;归口管理学术期刊;归口管理地震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双边、多边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国际会议、国际合作项目、智力引进、国(境)外破坏性地震快速反应和境外地震台网建设;牵头协调国际救援行动涉外工作。
(六)监测预报司
负责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和信息 *** 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和地震趋势判定,组织全国震情监视跟踪和重大震情会商;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负责监测预报、信息 *** 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管理火山活动、水库和海域地震的监测预测工作;负责全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境外台网建设、运行与管理;承担地震监测预报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七)震害防御司
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拟订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审定地震小区划图;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指导地震灾区重建;负责全国强震动观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管理震害预测工作,参与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负责地震基础性任务探测和地震活断层探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承担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承担震害防御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参与地震灾害保险工作;负责联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八)震灾应急救援司
指导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和地方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承办全国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管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国家、地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负责国内地震救援工作,承担境外地震救援任务的实施;承担联合国灾害协调和亚太人道主义合作伙伴任务的实施;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京区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党的建设;受党组委托,指导京外单位党建工作;承担地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直属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管理中国地震局党校。
(十)监察司
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局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和中国地震局重大决策中的问题;监督局司级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对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重大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局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地震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程序(试行)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以下简称《评价上岗证书》),凭证开展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第三条 《评价上岗证书》设甲级、乙级二种。
持有甲级《评价上岗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作为各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持有乙级《评价上岗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作为省级大中型中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四条 《评价上岗证书》由国家地震局审查核发并实行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申领《评价上岗证书》的条件和程序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甲级《评价上岗证书》:
(一)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技术和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关键性的工程技术问题。
(三)承担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独立编写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四)熟悉和掌握国家地震局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规范等,并能结合实际工作熟练运用。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乙级《评价上岗证书》:
(一)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了解本研究领域的技术和知识,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较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
(三)承担过省级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独立编写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四)了解国家地震局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规范等,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第七条 申领《评价上岗证书》的程序:
申请《评价上岗证书》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后,依次报送省级地震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经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国家地震局负责核发。第三章 证书考核与管理第八条 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受国家地震局的委托制定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对申领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评。第九条 《评价上岗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继续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者,必须办理新的证书。第十条 《评价上岗证书》的失效、降级和吊销。
持证者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超过一年时,原有证书自行失效。如发现持证者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发证机关可吊销或收回其证书。
(一)《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二)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转借《评价上岗证书》的;
(四)超越所持《评价上岗证书》规定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五)评价质量低劣的;
(六)不履行评价合同的;
(七)不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的。第十一条 国家地震局对《评价上岗证书》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建立升降级制度,对持证者进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持证者分别予以确认、降级或吊销其证书。有的持证者因条件变化要求提升证书等级,需重新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升级后的证书。第十二条 《评价上岗证书》遗失后,应立即向本单位及国家地震局报告,并声明作废。重新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国家地震局核实后,补发新的证书。第十三条 未按照本规定获得《评价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得作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第十四条 持证者完成的评价报告结论不当或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其它损失的,除吊销其《评价上岗证书》、退还全部评价费外,应处以一定的罚款;后果严重的,应追究其责任。持证者不履行评价合同,造成损失的,按上述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审查核发《评价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调整其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