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东南司法鉴定所基本信息包括哪些?
一、福州东南 司法鉴定 所基本信息包括哪些? 福建司法鉴定中心是2002年经福建省司法厅登记批复成立,司法部备案的面向全社会开展司法鉴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服务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50502001。前身为泉州东南医院协和司法鉴定所,为响应司法部、省司法厅做好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司法鉴定事业,更好地为公民提供客观、公正、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的精神,在省司法厅、泉州市司法局领导的直接关怀下,2013年更名为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优势: 福建司法鉴定中心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本中心拥有一支富有敬业精神、高水平的专家和顾问团队,现有 司法鉴定人 1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9名,聘请中国刑事科学学会、中国法医学会数位专家亲自为本中心办理各种疑难案件。 中心设有法医临床实验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文痕检实验室,配备了美国PE 3500基因测序仪、日本PCR定量检测系统、气相色谱仪、气质联谱仪、16排螺 旋CT、1.5T超导核磁共振、数字拍片系统、脑诱发电位、肌电图测量系统、数字脑电图仪、生物电性功 能测定系统、文检验仪、痕迹检验仪等价值数千万元鉴定设备。 鉴定范围: 法医物证:DNA 亲子鉴定 ;个体识别;父系(Y系)家族关系鉴定;全同胞鉴定;种属鉴定(人血、精斑);DNA数据库等; 法医临床: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 、职工 工伤 、 职业病 等致残程度评定;因果关系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误工、护理、营养期限评定评定;后续治疗费评定; 医疗损害 责任纠纷;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病理: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法医病理(组织学)诊断等; 法医毒物:血液乙醇含量测试;中毒(毒物)检测;常见体内毒品检测;体外毒品检测;血中一氧化碳检测等; 文书鉴定:文书中笔迹、印章、印文的真伪;打印文件的真伪;书写文字及打印文字添加涂改;文字与印章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印章印文、书写文字、打印文字、复写文字形成的相对时间检验;笔痕特征的同一认定等。 痕迹鉴定:手印(指纹和掌纹)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 企业文化: 本中心秉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福州的司法鉴定所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上所示,主要是描述了其所在的地址、前世今生、所宣扬的精神、全名等基本信息,并说明了在福建其的中心优势,主要是集中处理各种复杂案件,实验室等装备齐全,可以为多种鉴定区域提供鉴定手段,并秉持了良好的企业文化,为大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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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这些职称评定都有什么具体标准啊?
一级律师,据律师工作需要设置的律师职务之一,属更高一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 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 *** 人参加诉讼;办理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谈判;组织领导重大的律师业务研究,指导二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级律师,中国根据律师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律师职务之一,属高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疑难或重大民事案件 *** 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 *** 人参加诉讼;办理重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担任重要机关、团体、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组织有关律师业务的专题研究,指导三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级律师,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律师专业知识,一般了解掌握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和律师专业发展动态,并结合国家和本省律师实务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方向。
扩展资料:
《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1、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为高级职务,三级律师为中级职务,四级律师和律师助理为初级职务
2、律师职务设: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律师助理。
一级律师任职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五年以上,工作成绩卓著,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一级律师:
(1)具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对国内外法学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指导开展研究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在法律界享有一定声望;
(2)具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掌握同其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
(3)能够处理律师业务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4)具有指导二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
二级律师任职条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二年以上,或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五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二级律师:
(1)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了解国内外法学动态,能组织和开展律师业务研究工作;
(2)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
(3)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能解决律师业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指导三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级律师任职条件: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四级律师二年以上。
(3)担任四级律师四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三级律师: 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熟悉律师业务,能独立承办各项律师业务; 有组织指导四级律师及其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考资料来源:一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二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三级律师-互动百科
董服民的董服民简介
曾先后就读象山四都学校、东门中学、樊岙中学、鹤浦中学。1980年,以文科395分的高分考取当时全国唯一的重点政法院校——西南政法学院。1984年7月,毕业分配至福建省司法厅工作。一年后,调回浙江省司法厅,从事当时刚创刊的全国之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律师刊物——《律师与法制》编辑、记者。自1985年10月至2006年12月,21年里,采访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公开发表报告文学、通讯报道、法学论文共计100多万字,并多次获奖,被浙江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任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月刊《法治研究》杂志社社长、执行主编。
福建省司法厅的主要领导
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之一政委陈义兴
负责省司法厅全面工作,兼管厅办公室。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薛育卿
分管厅法制宣传处、厅基层工作处、厅法规教育处(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厅司法鉴定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148”指挥中心、厅电大函授站,联系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省普法办公室、省指导人民调解办公室、省安置帮教办公室。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李跃万
负责省监狱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省监狱学会。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勇
分管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厅律师管理处、厅公证管理处、省公证处、厅干警接待站、厅物资供应站,联系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肖新建
负责厅政治部、厅警务处、厅直机关党委、厅老干部工作处。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劳教局局长李陵军
负责厅劳教局全面工作。
厅党委委员、厅纪委书记姚立
负责厅纪检、监察工作
厅副巡视员徐春添
协助厅长负责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