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助工晋升中级职称都给冻结了,什么鬼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
事业单位改革把职称给冻结了,应该怎么办?
事业单位改革把职称给冻结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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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构改革的加剧,很多时候很多单位临时把职称评聘这种行为暂停了一下,并不是永久冻结,在单位合并之后还会相应的放开,所以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应当放开心,毕竟机构改革的大潮谁也挡不住。
涉及到职称的问题当然有可能,其实细心的人还发现了不仅仅是支撑的问题,还涉及到了人事编制以及财务各个方面的资产报表都进行了冻结,这些方面都是为了机构改革开路,所以如果职称方面被冻结或者我们理解成被暂停的话,一定要持支持态度,在这个关节眼上我们不能给 *** 造成麻烦。
我们不知道事业改革的进度有多快,因此我们的职称冻结的时间长短可能也有所不同,不过总体上职称问题一般由省级相应的机构进行下发通知,所以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冻结职称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基层事业单位。即县、乡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原因应该是中央和省市区以及大部分地级市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完成,各项工作己走向正轨,职称评聘自然步入正途。而事业单位改革的步骤是由上而下的,由于基层事业单位处于″做实事"的地位,本来就比较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起步比上头事业单位晚,因此基层事业单位的改革日前还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因此做为事业单位改革要素之一的职称制度仍在改革之中。
由此,我们不能把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视为冻结或停止,更不能说是取消。充其量只是″暂冻"或暂停"。一俟改革收官之后,新的职称制度将更加完善、公平、公正。事业单位的工作将更加有奔头。让大家伙耐心期待吧。
机构改革是否会对中级职称的聘用带来影响?
本次机构改革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发布了,可以看出来其实 对于职称聘用没有什么影响。
这次机构改革,针对的主要是党委和 *** 的相关部门,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 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对于事业单位没有很大影响。 与职称有关的改革主要是现在全国都在推进的分类事业单位改革 ,不过这个改革的主要目的是 根据 社会 功能的不同 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在改革中, 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 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单位中的部分人员会转为行政编制, 行政机构中就不需要职称了 ,因此中级职称也就不能聘用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将转为企业,在企业中就没有职称聘用了,但 部分企业中有职称是可以增加工资的 ,部分企业职称是没有用的。
从事公益服务的单位 将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对这些单位的人员改革对于职称聘用并没有影响。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肯定会对职称的聘用产生影响。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底前,所有事业单位将全部完成分类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取消,根据职能需要改行政或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改公益;公益类事业单位主体保持现状,部分职能相近的归并整合,少部分主要职责是经营或收费的,改企;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改企。几类事业单位改革共同方向就是精简,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合的合,机构和编制都会比以前减少,对职称岗位也会造成冲击。
1、单位不涉及合并和职能划转的,岗位不变,职称聘任保持原状;
2、单位涉及到职能划转的,相关岗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划转到新的单位,岗位数量不减,职称聘任不受影响,如若岗位减少,将按照新的岗位需求重新竞聘职称人员,或出现不能继续评聘职称的案例;
3、单位归并整合的,先前的职称岗位变动会比较大。比如两个单位合并,本来各有10个中级岗位,合并后可能只有16个中级岗位,原来就有4个中级职称无法聘任到岗,职称竞聘会更加激烈。
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和岗位都会有新的要求,不过无论怎么改,稳定是之一原则,改革不会简单剥离干部编制和待遇,造成新的矛盾。因此,职称人员在机构改革中即便没有聘任到岗,按规定也会保留相应的职称待遇给予过渡,待岗位出缺续聘。在重新聘任到岗前,工资待遇不变,但因为无法聘任到岗没有任职经历,对于职称的下一步晋升会产生一定影响。这是机构改革对职称人员无法到岗最直接的影响。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职称的聘用是有影响的。
大家知道,职称聘用和领导配备一样,都是有职数或岗位要求的。每个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岗位设置规定,比如,有的单位只设置了两个中级职称岗位,那么该单位只能有两人可以聘用为中级职称,其他人就算通过了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考试,也是不能聘用的。
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肯定会影响岗位的设置,也就是影响职称的聘用。机构改革后,单位会根据新的职能重新设置岗位,而不是简单的把原单位的岗位想加。比如,A单位改革前设置2个中级职称岗位,B单位改革前也设置2个中级职称岗位,如果A、B两个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了,那么合并后的单位会重新设置岗位配备,而不是简单的将A单位原来的2个岗位和B单位原来的2个岗位相加。并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单位合并了,岗位设置并不会增多。而相反,合并后的单位人数更多,竞争更激烈。
不过,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已经聘为中级职称的人员,有可能仍然保留原来的职称,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逐步进行消化。
总之,机构改革对职称的聘用是有影响的,只不过有的地方掌握的政策多少会有区别。
机构改革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是否会有影响,主要是看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精简机构和编制,优化服务,提质增效。机构和编制少了,相应的职称评定比例构成的基数少了,职称名额也就少了,这是一一对应的。但从事实上来讲,事业单位改革,受影响最小的是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由于他们承担的是公益服务和行政支持辅助职能,编制和职称都不会受到冲击,只是原来的单位和岗位可能会发生变化而已。
真正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使用。按照2017年通过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高校取消编制,只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这部分机构中的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其原来使用的编制会被回收,不再使用,人员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编制也实行备案管理制。
2、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包括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内,这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者随企改制,对个人前途影响较大。
3、部分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剥离整合,成为管理类事业单位,原来执行职称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岗位限制,要么调整到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要么失去职称工资,执行管理岗位。
除以上三点之外,机构改革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影响不大,反而由于职称改革,不仅门槛降低,更趋于公平合理,而且基层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等队伍,随着职称评定的改革和倾斜,会收到许多福利政策,比如满足一线基层工作时限要求,评、聘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甚至一些基层专业技术岗位满足一定年限就可以直接晋升更高一级职称待遇。这些政策,已经在山东、湖北、辽宁、黑龙江、宁夏福建等六省试点,将来有望全国推广。
本次机构改革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发布了,可以看出来其实对于职称聘用没有什么影响。
这次机构改革,针对的主要是党委和 *** 的相关部门,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对于事业单位没有很大影响。
与职称有关的改革主要是现在全国都在推进的分类事业单位改革,不过这个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根据 社会 功能的不同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在改革中,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单位中的部分人员会转为行政编制,行政机构中就不需要职称了,因此中级职称也就不能聘用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将转为企业,在企业中就没有职称聘用了,但部分企业中有职称是可以增加工资的,部分企业职称是没有用的。 从事公益服务的单位将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对这些单位的人员改革对于职称聘用并没有影响。
起初的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当情;所以国家需要加大力度改革!
我觉得还是有影响的
已经聘用的话,机构改革后单位有变动,岗位、专业都不一样,会不会继续聘用都是个事
解处职称,按能力大小晋级,职称不合理
职称不是最主要的,关键看个人是否真有实力。将来,用人看重的是品行和能力,至于对中级职称评审是否有影响,实在是不好说,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党史地方志部门怎么改?
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合并。
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成立。
*** 宣城市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市委党史研究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市档案馆、市地方志馆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党史研究室,以及单设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
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实施方案》明确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扩展资料:
继海南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后,山东、福建、江苏、广东四省机构改革方案也相继获批。机构改革后,海南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5个;山东省级党政机构60个,福建省级置党政机构60个,广东省级置党政机构59个。
二、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要求。
(一)《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如下 :
调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党政机构撤并组建和职能调整情况,同步调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
同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清理省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并写入行政机构“三定”规定。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为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从严控制。
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划转、更名和整合。
(二)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
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宣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 *** 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 *** 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一、现行省 *** 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省 *** 规章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省 *** 规章,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设区市、县(市、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省 *** 规章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二、省 *** 规章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三、实施《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省 *** 规章,或者需要由省 *** 作出相关决定的,省 ***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程序报省 *** 审批。四、实施《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省 *** 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职责已经调整,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和工作调整的有关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由承接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执行。五、各级行政机关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应急、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工作。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划入、划出职责的部门要主动衔接,加强协作,防止工作断档、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