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工程职称评审是电子工程专业人员晋升的必要手段,而校指导证明则是这个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本文将详细介绍校指导证明格式的要求,并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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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人员相关信息
校指导证明中,首先要包括指导人员的信息。指导人员应为正高级教师或副高级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从事电子工程相关教学或科研工作,且专业方向应与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相关。在证明中需详细列出指导人员的姓名、职称、任职学校、学历和专业方向等信息。
二、指导人员与申报人员的关系
除了列出指导人员的信息,校指导证明还应明确指导人员与申报人员的关系。指导关系应在评审年限内,指导人员应对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给予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在证明中需描述具体的指导工作和内容,以及在此过程中申报人员的表现。此外,还要说明指导人员对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有权做出评价的事实。
三、指导文件的内容和形式
评议委员会对指导文件的内容和形式有具体要求,所以在证明中需详细说明指导文件的撰写要求,包括指导文件的格式、内容、结构、要求等。同时,也应说明指导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撰写。
四、指导文件的评价
最后,在校指导证明中需对申报人员的指导文件进行评价。评价应真实客观,并阐明申报人员的成绩、表现和进展,同时评价也应对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价值。
结论:
校指导证明是电子工程职称评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是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是否具有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在证明中,需要详细说明指导人员的信息、指导人员与申报人员的关系、指导文件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指导文件的评价,合理的校指导证明将为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提供良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