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教师五六七档比例
五六七档的比例为2:4:4。
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职称和工龄确定 ,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十一级、十二级和十三级,中级职称分为八级、九级和十级,高级职称又分为副高和正高,副高分为五级、六级和七级,正高分为一至四级,但中小学正高最多为四级。人社部门严格限制了各个等级比例,高级职称比例一般在高中为10-35%之间(初中低一些),其中五、六、七级比例为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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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分配
百分之50左右。
首先是副高级职称,其中小学教师中的副高级职称比例,小于等于百分之十四,初中教师中的职称比例,则是小于等于百分之二十三;其次是正高级职称,在小学里面的职称占比小于等于百分之一,到了初中阶段之后,则是小于等于百分之二。
重庆中学一般指重庆市第七中学校。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首批重点中学、重庆市首批市级、国家级示范高中创建学校、重庆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为: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首次聘用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期满,可按有关规定续聘。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正高级教师可在全省中小学流动。
此外,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1%提高到2.5%-3%,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也适当提高,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有空缺岗位的小学任教。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
“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以内。近3年,山东全省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40%;评聘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62%,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评聘难、农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