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特殊,重庆市职称改革委员会

2023-01-22 重庆职称评审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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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改办2022年职称评定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特殊,重庆市职称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于11月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重庆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 *** 干部都可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申报职称时除了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继续教育学时也不可忽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息息相关,所以专技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一定要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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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新闻链接

问:专技人员需要学习什么?完成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问:专技人员可以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专业科目学习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完成。专技人员可以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 培训入围备案学习平台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修完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问: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流程?

(一)注册/登录

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注册或登录。

(二)选课学习

1.在在线学习中心一栏选择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进入。

2.选择对应年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购买并进行学习。

3.学习完成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问:学习过程遇到问题怎么办?

遇到问题请联系重庆人社培训网:

(一)帐号注册、登录、证书打印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陆注册问题。

(二)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三)学习进度等学习过程技术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地址在哪里啊? *** 是多少?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设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通信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 401147 联系 *** :023-86868855、86867253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公开 ***

常用 *** :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 处公开 *** :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 *** :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 *** )公开 *** :86868703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 *** :86868612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 *** :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 *** :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 *** :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 *** :63061986、63061994

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开 *** :86868855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1室

*** 处

贯彻落实国家 *** 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 *** 、 *** 处理建议和措施;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 *** 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 *** 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公开 *** :86868907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 接待室

政策研究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舆情动态监管等工作。

公开 *** :86868557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10室

法规处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公开 *** :88126887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13室

规划财务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数据统计发布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公开 *** :86868670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6室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渝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办理外国人(不含专家)来渝就业许可业务;拟订 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 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市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公开 *** :88633908、88633901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13室

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和特 殊人群安置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拟订机构改 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公开 *** :86867389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305室

军官转业安置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级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 *** 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 分企业 *** 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公开 *** :86868618、86868621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3室

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职业培训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 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指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公开 *** :8812690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12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市 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 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市内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公开 *** :86868705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5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 *** (含 *** 国境外非专家人 员)、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

公开 *** :86868703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9室

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处

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涉及农民工 *** 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公开 *** :88633931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06室

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 企业劳动模范;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拟订企业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公开 *** :8812691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16室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市工资统发服务中心)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 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分析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系统维护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 工作。

公开 *** :86868774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8室

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和 管理政策;拟订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 续办法;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和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 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公开 *** :67515682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610室

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公开 *** :67861013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室608室

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拟订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定点资格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工伤保险。

公开 *** :67603162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602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 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公开 *** :88126926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03室

调解仲裁管理处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公开 *** :8812693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506室

南川人发【2009】217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 关于开展2009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3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人事局专技科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评审高级 申报评审工程、经济、出版、工艺美术、体育、律师、公证、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3日;卫生、播音、文博、新闻、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31日;教育、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8日。 (二)申报评审中、初级 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在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同时,报《重庆市申报XX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附件1)4份,一律要求用A3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档。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载网址:南川人事人才网 资料下载专栏)、《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有效证件(附件3)。其中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单位审查人员签名,并签注“原件复印属实”,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3号)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充上报)。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得推荐上报,人事职改审查部门不予受理,各评委有权拒绝评审。 (三)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用A3纸打印。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除外)一式28份,高级经济师一式15份,其余系列按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的要求办理。 三、评审要求 (一)关于评委会 对评委会成员任期届满需要换届调整,或出现其他需要调整评委会成员的情况,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及时向区人事局报送调整意见,经批复后方能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时间 全区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南川区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附件4)所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评审时间,更不得跨年评审。 (三)评审结果报送 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应于10日内向区人事局报送评审结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评审结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会议的基本情况,申报评审人数,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对评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 2.《2009年南川区ⅩⅩ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情况》(附件5); 3.《2009年重庆市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分析》(附件6)。 (四)评审结果公示 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由人事职改部门按规定的格式及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人员,予以及时审批。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要取消其评审结果。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要求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有关规定和当前我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再实行评聘分开,应严格按照市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控制申报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除按规定参加“重庆市以城带乡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支教支医行动”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之外,凡无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推荐和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7,所有文件均可在南川人事人才网政策法规专栏下载)。其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止。对任职年限虽然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0〕439号)、《重庆市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渝职改办〔2008〕59号)等文件规定,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是: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 在去年特大地震灾害中,“奋不顾身战斗在抗震救灾之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外语、计算机;对立功受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政策今年继续适用。参加今年武隆山体垮塌救援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可参照执行,以上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规定,将严格继续教育要求,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对学时有具体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五)关于联系基层工作的要求 农业(畜牧)、林业、水务部门人员申报中级(含中级)以上职务,需提交有效的《联系基层卡片》,凡未参加结对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活动或所联系农村实用人才发生较大技术性问题的,不得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级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务的按南川卫发〔1999〕18号文件规定,需提供本人在原职务任职时间内到所联系的乡镇卫生机构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的考核材料。 特此通知 附: 1.重庆市申报XX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2.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3.申报评审高中初级职称所需材料清单 4.南川区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 5.2009年南川区ⅩⅩ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情况 6.2009年重庆市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分析表 7.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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