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历可以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条件吗?
当然可以了.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 *** 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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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可以进行职称评审吗?
可以,以广东省为例 *** 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党校的通知》(粤发[1994)2号)指出:“凡经省委(或省委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招生计划,经入学统一考试录取,在省、市党校脱产培训两年。
在职函授三年的各种班次的学员,经过考试合格者,除取得党校学历外,可根据入学前文化水平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取得同普通国民教育体系相应的学历和待遇。
扩展资料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在军队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兵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其他系列学历、资历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8〕96号)规定执行。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可申报职称初定或评审;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可申报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关于党校学历问题的通知
党校文凭能不能评职称
党校的学历不是国民教育系列,不被教育不认可,社会上也不认可,一般是不能评职称的,但在行政和事业单位是被承认的,是可以用于职称评定的。也就是在国家 *** 部门和事业单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