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春华大道职称,重庆职称评审公示名单

2023-03-19 重庆职称评审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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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劳动局详细地址在哪里

重庆市春华大道职称,重庆职称评审公示名单

重庆市劳动局2008年已改名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如下图所示。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公开 *** :

微信号:jy00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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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 处公开 *** :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 *** :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 *** )公开 *** :86868703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 *** :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 *** :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 *** :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 *** :63061986、63061994

扩展资料: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 24 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信息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2、 *** 处,贯彻落实国家 *** 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 *** 、 *** 处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 *** 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 *** 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3、政策研究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等工作。

4、法规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5、规划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等。

6、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渝就业管理政策。

7、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和特殊人群安置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

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8、军官转业安置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级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 *** 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 *** 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

1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等。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 *** (含 *** 国境外非专家人员)、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

12、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处,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涉及农民工 *** 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3、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工(公)伤、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

15、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和管理政策;拟订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等。

16、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市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17、医疗保险处,统筹拟订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18、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

19、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和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20、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21、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2、劳动保障监察处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23、重庆市外国专家局(重庆市国外智力引进办公室、国际合作处)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24、人事处承担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公开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多少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 *** :023-63891136

地 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也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12333”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建设功能完善、全市联动的12333 *** 咨询服务热线,是提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重要举措。重庆市12333 *** 自动语音服务于2007年底开通。

截至2014年3月,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已经累计为市民提供热线 *** 服务279.5万次,其中人工服务48.2万次,收集解答问题52.3万个,充分发挥了12333服务社会公众、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作用,在人力社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互动沟通的连心桥。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渝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系统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复核通告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现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复核受理时间

2021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

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

三、网上复核受理网址

四、受理范围

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

资格复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系统自动分配,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后输入)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

(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电子照片。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资料上传特别提醒:

1.考生除更高学历外,如具备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前学历,除上传更高学历外,还需上传前学历电子照片。

2. 《考试资格复核表》中填写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需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电子照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1. 复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 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确因资格条件不适于上传材料网上复核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我中心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2205,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为提高网上复核效率,请认真准备相应材料,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影响个人信息复核。

(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公众号。

七、咨询 *** :12333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重庆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公告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 *** 是多少

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公开 *** :

常用 ***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 处公开 *** :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 *** :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 *** )公开 *** :86868703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 *** :86868612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 *** :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 *** :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 *** :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 *** :63061986、63061994

扩展资料: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信息: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邮政编码:401120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223号

交通路线:

(一)轨道3号线→619路。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

→至回兴下车→步行至工业园区西换乘619路→空港新城下车→步行到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行政楼楼

其他说明:

(一)业务受理。7月17日开始,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及12333人工服务将在新办公地点开展。7月15日—16日,12333仅提供语音服务模式。

(二)咨询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对外公开 *** 如下:023-88152997。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人力社保局各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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