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助工评定条件?
『壹』 重庆助理工程师怎样评
评定助理工程师所需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友情提醒: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 *** 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全面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助理工程师是不需要专业的论文的。 这些流程希望考生不要走马观花,要仔细阅读,这些信息对考生非同寻常的帮助!如果考生对“助理工程师评定其他事项”有疑问的话,你在学天教育网上咨询或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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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关于重庆助理工程师的评定
职称评定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自己去申请的话很麻烦,流程比较复杂,还需要社保、继续教育的学习等,想省事又速度的话建议去外面找个教育机构,我也是找的附近的代评机构帮忙 *** 的
『叁』 重庆评助理工程师职称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学历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
2.中级职称: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职称、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微机培训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肆』 重庆如何申请助理工程师
人事局办个初级助理工程师的评审情况如下:
助理工程师不都是审核评定的,要看毕业的文凭,本科毕业是认定的,研究生毕业就不认定助理工程师了;关于助理工程师的问题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单位没有机会,那么还要请问你的户口在单位放吗?如果是在人才交流中心,那么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给你评定的;如果在你们单位(可能性比较小),那就通过人事局可以办得,当然你必须具备了人事局的要求,比如文章,计算机考试,英语考试等。
助理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特别注意: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
职称评审的前提条件
必须在人才市场办理“人事 *** ”即档案挂靠。另一方面就是职称评审的时间问题即符合评定的条件。关于到哪里去评的问题,有的是单位代办的。是直接由单位人事部门拿你的资料到人才市场去办理的。有的是由本人自己去办理的----个人委托人事 *** 的这一部分同志。办理的地点是人才市场的人事局。
『伍』 重庆评定助理工程师
请参考: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首先到重庆市人事局职称评定科拿2份(初级)职称评定表,填好表 格,并盖单位盖章;
然后准备好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从事专业工作的工龄证明。需单位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2寸照片2张,1寸4张;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
带好以上资料后到重庆市人事局职称评定,如果手续齐全即可当天办理。
『陆』 重庆市如何申请助理工程师证
重庆申请助理工程师在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地址在: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 :(023)89077295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申请助理工程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学历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6)重庆助工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全面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柒』 关于重庆助理工程师评定问题
请参考: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首先到重庆市人事局职称评定科拿2份(初级)职称评定表,填好表 格,并盖单位盖章;然后准备好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从事专业工作的工龄证明。需单位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2寸照片2张,1寸4张;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带好以上资料后到重庆市人事局职称评定,如果手续齐全即可当天办理。
『捌』 请问,在重庆评定助理工程师,需哪些资料
你的工作年限到了,专业对口,就可以申报助理了,助理要求不高
『玖』 重庆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版
(2)大学专科毕权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
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
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
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
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lucrehuang )
『拾』 评重庆市助理工程师需要哪些条件,准备些什么东西
单位 应该好、知道 具体情况不一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 24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 *** 处
贯彻落实国家 *** 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 *** 、 *** 处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 *** 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 *** 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三)政策研究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等工作。
(四)法规处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五)规划财务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数据统计发布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六)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渝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办理外国人(不含专家)来渝就业许可业务。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和特殊人群安置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级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 *** 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 *** 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市内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 *** (含 *** 国境外非专家人员)、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处
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涉及农民工 *** 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三)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拟订企业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工(公)伤、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五)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和管理政策;拟订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十六)失业保险处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市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十七)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八)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
(十九)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和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二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重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调解仲裁管理处(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劳动保障监察处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重庆市外国专家局(重庆市国外智力引进办公室、国际合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吸引外国专家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规划国外智力引进发展战略;负责在渝外国专家奖项的评审和颁奖;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编报国外智力引进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引进国外智力的行政许可和资格认定;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市公务员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重庆北碚区职改办上班时间
重庆北碚区职改办上班时间为上午9:00到12:00,下午2:00到5:30。职改办全称为职称改革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主要职责有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负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负责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类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负责调入当地人员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注册登记。负责审核当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呈报领导小组审批。负责推行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核发各类职称和执(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