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1、取得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认定。
2、想要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必须要满足以下评审标准:报考人员应该熟练的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经济与管理理论。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要较为突出,能够有效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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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高级会计职称要达到以下评价条件: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5、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考生需准备《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1份。考生需准备《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表格。
初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1、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会计工作;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会计评初级职称的条件是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可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考试将采用无纸化方式。
3、会计初级职称的条件如下: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也包括中专、职高和技校等学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1、(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2、想要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必须要满足以下评审标准:报考人员应该熟练的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经济与管理理论。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要较为突出,能够有效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3、(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高级会计职称要达到以下评价条件: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