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察员是干什么的?
安监员就是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简称,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煤监局)里的工作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入编的问题与当地具体政策有关。安全监督员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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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员职责 1.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 令、规程、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 制定。
主要工作就是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不是闲职就看你怎么干了,如果你经常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搞好安全工作,就不是闲职,如果一年还不到企业检查一次,那就是闲职。
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安监员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一般是事业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资待遇与国家公务员差不多,下乡监督检查比较多补助相对就多些,福利待遇比一般公务员还要好些。
特种设备监察员证必须是编制人员吗
没有具体人数的要求,是这样规定的:电梯,索道,游乐设施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 *** 的安全管理人员。
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持证执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正执法。
法律分析: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本条例不适用于船舶、机车上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第三条 各级劳动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监督检查。劳动部门领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专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事业单位。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确保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经济、合理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之一条 为了提高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下列在用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承压锅炉和压力为一个表压以上的各种压力容器。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都必须执行本条例。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工资待遇怎样?想报考那里,不知道值不值?
1、煤矿安全监察局工资待遇好。根据查询BOSS直聘显示,煤矿安全监察局员工的福利待遇好,工作轻松,没有长加班,工作环境好,员工的月工资在8000元以上,有社会保障金和五险一金,有生活补贴。
2、好。矿监局公司工作环境好: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矿监局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
3、好。根据查询矿山监察局官网显示得知,矿山监察局工资好,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是7500元,福利待遇高。交通费、五险一金、有薪假期、年终奖,待遇非常好。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管理,规范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监察行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配备的行政执法人员。
之一条 为加强劳动监察员管理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提高劳动监察工作质量,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监督检查人员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告知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条款和处罚额度,还是告知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的处罚金额。
劳动部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劳部发〔1994〕448号1991将第十四条中引用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第十五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