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称认定管理办法,安徽省职称认定管理办法细则

2023-01-28 安徽职称评审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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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安徽省职称认定管理办法,安徽省职称认定管理办法细则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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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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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 *** 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 *** 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和《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职称评审

范围和对象

(一)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在淮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安徽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中直、省直驻淮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报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

(三)从海外引进来淮从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淮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进行评审。

(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

程序和受理

(一)规范申报推荐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报送时间地点要求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及各系列(专业)高评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省高评会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另行通知,请关注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中级职称,按照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和《2019年度淮南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的评审委员会,各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进行布置,并在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以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属地原则,申报人须取得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非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须经市人社局确认)。各中评会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未经市人社局确认资格的申报人材料,各中评会不予受理。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文件,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考试系列所取得的资格证书,符合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以申报。

3.初级职称评审。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企业由所在单位)汇总,于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各县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区人社局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认定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作为工作年限确定的依据。对人事档案在用人单位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可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或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创作成果、展览、收藏证书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时,可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同时,做好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的衔接,2017年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申报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在外地或行业评审取得的,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办理,需填写《申请确认淮南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汇总表》报市人社局重新确认,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6.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破格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职称的,须经系列(专业)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8.做好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积极支持、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对援派人才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于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申报人员在援派期间可免于参加考试。二是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让援派人员少跑路、少填表、少盖章。三是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后在派出地继续有效,直接纳入派出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援派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派出单位后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四是进一步规范援派期间职称评审程序,防止混经历混资历情况发生。对援派期间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五是各单位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沟通,共同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创造便利条件,为推进对口支援、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9.其他。申报人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表格,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凡未经公示的高、中级申报材料,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加强审核受理

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不得受理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确保评审质量

1.对申报人可采用答辩、考试、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进一步增强评价方式 *** 的科学性。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委会应建立专业知识答辩题库及评分标准,努力提高专业答辩的质量。也可实行考评结合,对申报评审人员进行必要的综合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测试申请人实际学识和能力水平。也可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实际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对申报论文进行面试答辩,要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现场答辩公开进行,面试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评审。

2.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技术报告进行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一般不少于1500字;未正式发表的,一个年度内一般认定不超过2篇;两人以上合作的,需有合作者提供并经相关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通过评审。部分系列(专业)评审标准对论文要求有调整的,以2019年度系列(专业)评审通知为准。

根据 *** 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 *** 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精神,对在艰苦边远、基层一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作论文要求。

3.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好中择优,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的原则。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不得高于90%,确保评审质量。

加强评委会

组建管理

(一)规范评委会组建

评委会原则上按职称系列、专业组建,坚持同行评议、业内认可的原则,注重遴选品行好、专业水平高、业绩突出、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和基层专家进入评委会。完善各评委库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评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规范的提出要求,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取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各评委会应对评委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委库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批。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展本年度评审10个工作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各系列主管部门从评委库中抽选评委,组成当年度评委会组成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本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评委更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

(二)加强评委会管理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做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业和人员范围,不得设立不同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相混合的综合性评审委员会。市人社局对授权组建的评委会和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巡查、抽查和管理,受理举报并负责核查和处理。

专业(学科)评议组和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凡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对评委会擅自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范围评审情况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评委会组建单位无故两年不开展评审工作的,按自动放弃评审权处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撤销评委会,取消评委资格,追究其责任。

职称外语和

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2017〕1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含医古文、古汉语考试,下同)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各单位在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不得擅自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确需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条件的,应报市人社局审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之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登记45学时,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须达到432学时(2015年72学时,2016年-2019年每年90学时),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以下职称时,须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县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及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均可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 *** ”“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增加学时情形,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报市人社局同意。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年度评审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做好评审会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今年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和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执行。

(二)任职年限。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三)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四)时间截点。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五)职称认定。

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不再开展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工作。

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全面监督下开展工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三坚持”、“三严禁”。“三坚持”即: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坚决回避;坚持评审保密制度,参与抽取专家名单的人员对随机产生的名单承担保密责任,参评专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坚持评审公示制度,职称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须在推荐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各级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者网站公示截图。“三严禁”即: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评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三)强化工作监督。各单位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 *** 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督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的评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细化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责。同时要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建立诚信机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及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审经费保障。职称评审(包括相关知识考试或面试)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根据 *** 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 *** 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精神,财政部门要将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做好审批发证。各评审委员会所在部门(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综合情况,连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书面报市人社局,经审核后将在部门(单位)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审批并发证。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 *** 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 *** 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 *** 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 *** 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 *** 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之一条 我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工作,由各级 *** 人事部门统一领导,当地科委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营科技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 *** 、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照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经营的,已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第三条 上述民营科技企业,须到当地县级以上科委办理民营科技企业资质认定,否则,不得列为参评范围。第四条 参评对象是直接在民营科技企业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或经单位批准到民营科技企业中 *** 的科技人员不在此列。第五条 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一般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也可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第六条 根据我省民营科技企业的现状及特点,对民营科技企业职称(资格)申报人的外语和年龄,暂不作要求。第七条 申报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除了按照相应系列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原单位出具的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证明。

2.本人现所在民营科技企业出具的固定从业证明。

3.本人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本人学历证明。第八条 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实行"双轨制":

申报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参加当地 *** 人事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县及县以下单位暂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后,经当地科委审查,按规定程序提交给 *** 人事部门批准组建的相应评委会进行社会化评审。评审通过的,由 *** 人事部门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申报民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当地科委负责评审工作,并颁发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省科委组建民营科技企业高级职称(资格)评委会;地、市科委组建民营科技企业中、初级职称(资格)评委会。第九条 原民营科技企业评审的卫生、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再评审。申报人可参加社会化评审和全国统考。第十条 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需要参加 *** 人事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以及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当地科委审查后,到当地 *** 人事部门的考试、考核管理机构报名,就地参加统一考试、考核。第十一条 经考试或按程序参加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单位自主聘用,其待遇由单位自行决定。第十二条 原省职改领导小组皖职改字[1993]第85号文件,《安徽省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不再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各科委、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安徽高校职称评定条件?

一 哪些期刊是安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时承认的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要求:

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二)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体育、艺术类教师或公共课教师 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2万字以上学 术著作(含教材)1部。

(三)参加五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获专利1项以上。

(五)参加三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六)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

(七)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

(八)取得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四类指公开出版的刊物就可以,比如《电脑知识与技术》。三类的难发一些,要及早做准备,像合肥工业大学学报、安徽大学学报都属于三类的

延伸:

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

一、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通知》著作论文要求,可简单概括为:

申报高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申请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二 安徽省评国有中级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三 安徽省小中高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申报小学高来级教师任职资源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

2、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5、中师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5年以上。

好像也要一个市级的什么证书,反正我爸也是好不容易评上的。

四 2016年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年限可算在毕业前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 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学历证书影印件、影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红蓝底不限)、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要求,说道业绩成果,高级职称的业绩成果要求相对较高,有些是要求发表核心期刊的,一般发表普刊就可以,具体还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参评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事部门或者当地负责机构进行详细了解。

五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章用的什么软件

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动笔之前,对怎样提出问题,怎样分析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谓“格局”,就是全文的间架、大纲、轮廓。在动笔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几部分,各有哪些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该详,哪里该略,从头至尾都应有个大致的设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将各种事实、数据、引文等找来放在手头,以免到用时再去寻找,打断思路。第五,安排好写作时间、地点。写作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比较安静的环境,才能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古人说:“袖手于前,方能疾书于后。”鲁迅也曾说,静观默察,烂熟于心;凝神结想,一挥而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写起来就会很快。有的人不重视写作前的准备,对所写的对象只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就急于动笔,在写作过程中“边施工边设计”,弄得次序颠倒,手忙脚乱,或做或掇,时断时续,结果反而进展缓慢。所以,在起草之前要周密思考,慎重落笔。

六 安徽省评国有中级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安徽省评国有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七 安徽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名额怎么分配

名额分配是根据学校现有职工总人数和相应级别的职称人数确定,也就是说根版据学校总教师数量,各权个级别的职称是有固定数量限制的,如果已经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上面也就不再分配给学校名额,如果还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一定数量的名额,不过现在评职称都很难,一般给几个名额,没有名额的学校也有好多,这种情况只能等老教师退休后空出岗位才能有机会上职称。

八 合肥职称评审具体有哪些要求 安徽职称评审

您是之哪些方面的?申报条件还是资料准备?

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内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容一:

1.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有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详细申报指南可查阅:合肥人事网

九 安徽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

不知道你是什么学历?

全国性通用认可的还是要等一年以上时间的(本科)!

初级职称(助理级)申报条件:本科毕业一年后,专科毕业三年后

中级职称条件:硕士毕业工作满三年,博士毕业工作满一年者,初级职称工作满三年

专业人才机构,办理职称评定,社保公积金代缴,集体户口平移挂靠,档案寄存激活等

十 安徽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思想政治方面、学历方面、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思想政治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 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20年以上,在高中任教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5年及以上(脱产进修1年以上的时间顺延,下同);大专毕业15年以上,在初中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7年以上;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大专毕业15年以上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且现已取得大专学历,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教学经验丰富。须附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案,并从中自选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以及结合本学科教学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经验总结一篇。

申报者除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外,其教学工作时间还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以上须附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任期内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以及学校和县以上校办产业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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