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职称报考条件是什么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评中高级职称时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之一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最后考?专?业,很好考,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也可以破格评审,我们单位中级是要求发表省级期刊2篇,更好还有获奖证书,都是给加分的,不过我同行朋友中级职称发表一篇就行了,所以你可以先问一下你们单位或者领导,论文方面你就写一下工作内容就行,总结一下,我是按照网上的论文格式写的,不过不能直接复制过来,因为这样会被查出来的,属于学术不端,后果严重,不刷算。?可以到百姓论文网问一下,?我们单位也是每年都会发几篇在那块。
2020年安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申领流程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须知
一、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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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发放流程
1.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 czt.ah.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年度、申请级别及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待校验为有效申请人后进入证书申领表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根据表格填写内容上传相关材料,选择证书自取或EMS邮寄证书,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选择EMS邮寄的,提交申请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填写EMS邮寄信息的二维码,考生务必使用微信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提交成功,如未成功可再次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分类汇总证书自取人员和EMS邮寄人员名单,汇总数据发至EMS邮寄平台。
5.初级资格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印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将证书和表格分类整理,负责将选择自取的证书、表格和未在规定审核时间内申领的初级资格证书打包分发至各市。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需关注各市财政局发布的领证通知。选择证书自取的,须在各市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选择EMS邮寄的,邮寄费采用到付模式,由收证人自行支付,EMS在邮寄证书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将会短信提醒考生。
(二)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更高学历(学位)证书;
3. 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二、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申领流程
(一)申请发放流程
1.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 czt.ah.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年度、申请级别及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待校验为有效申请人后进入证书申领表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根据表格填写内容上传相关材料,选择证书自取或EMS邮寄证书,输入学历学信网在线验证码,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选择EMS邮寄的,提交申请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填写EMS邮寄信息的二维码,考生务必使用微信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提交成功,如未成功可再次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的时间到达后,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分类汇总证书自取人员和EMS邮寄人员名单,汇总数据发至EMS邮寄平台。
5.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印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将证书和表格分类整理,负责将选择自取的证书及表格打包分发至各市。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需关注各市财政局发布的领证通知。选择证书自取的在各市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选择EMS邮寄的,邮寄费采用到付模式,由收证人自行支付,EMS在邮寄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将短信提醒考生。
(二)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更高学历(学位)证书;
3.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三、证书申领注意事项
1.我省成绩合格人员需关注省会计考办在“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资格审核时间。未在规定审核时间内申领的初级资格证书,下一年度补申领时系统取消证书邮寄模式。
2.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年度考试成绩发布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资格审核,及时关注本人提交证书申请的审核情况。
3.证书资格审核及现场发放等工作由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生应关注各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领证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证书申领。中级资格申请人无法提供学历学信网在线验证码,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前往各市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审核。
4.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本人手机号码真实无误,以免不能接收相关短信提醒。证书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管理人员未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经受理和审核确认后,不能再行修改。证书申请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5. 证书邮寄本着自愿原则,仅提供国内邮件速递服务,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的费用为15元/证,其他省份为20元/证,其中:速递 *** 、新疆为24元/证。每个邮寄领取申请只对应一本证书,不提供同一地址、同一收件人的多本证书合并邮寄。
6.考生应妥善保管证书及《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作为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存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
EMS *** 咨询 *** :0551-62633519或1565513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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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 *** 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 *** 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 *** 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 *** 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 *** 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2022年安徽抗疫人员职称需要论文答辩吗
2022年安徽抗疫人员职称不需要论文答辩。这根据查询 *** 息显示,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申报评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民营企业职称方面,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1、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 *** 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