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评职称,安徽省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4-06-09 安徽职称评审网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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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德县中小学什么时候评职称

安徽省广德县评职称,安徽省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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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学历和资历必须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且职后学历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者相近(见附件1).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2013年及以后发证有效(以发证日期为准).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及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受理评审材料.在乡镇的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只需在申报时提交一篇专业文章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答卷由评委会评分.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的,需提供派出县市组织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批.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应学段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公修科目的合格成绩.

6.计算机水平.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或2004年4月16日以后取得的湖北省中级等级证书(2013年以前市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可以申报中级职称,2013年以后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只能申报相应职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人社部颁发的模块证,申报中级职称的是市人社局颁发的模块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要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县职改部门审批.

7.师德表现,思想品德必须良好.思想品德表现不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1)凡三年内因犯错误受到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的;

(3)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的;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8.农村工作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仅限于高级职称,且只对学历一项进行破格.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经市职改办预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要填破格申报表.

高级破格须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和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上两个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三)转评申报条件

为适应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占岗位职数.转评除按正常晋升的要求办理材料外,还须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一份.

三、申报程序及公示要求

1.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学习动员,个人申报.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

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申报.

3.单位等额推荐.各单位要对具备晋升高级、中级条件人员的业绩、成果、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计算机、普通话、教师继续教育、水平能力测试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根据评分细则,实行量化打分排序(见附件2),并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为《综合考评一览表》所列项目,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式样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等额推荐上报(所有申报对象排序表一并上交,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集体公示情况证明;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个人公示情况证明(见附件4).申报人员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四、报送材料要求

2015年荆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按照荆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5〕10号)要求报送.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个人及有关各级推荐、审核单位都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注册,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其它职务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材料按荆职改办〔2015〕10号要求报送.

(一)不装订的材料

1.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方网站(),进入右侧“职称评定”专栏的“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认真阅读职称申报操作说明(个人申报),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并推送至推荐单位(须认真核对基层推荐单位,切勿越级推送).填报完毕后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3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具体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2.推荐单位同样进入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单位送审说明,然后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见附件6),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电子数据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手工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由县职改办审核盖章.

(二)材料的内容及份数

1.省、市职改办下发的高级“评审单”,即《职务评审职数控制单》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5).

3.《公示情况证明》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4).

4.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中级不同年度(2012年、2013年)各一份(共二份).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相关证件原件1份及用a4纸张的复印件2份: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包括之一、第二、第三学历)复印件,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④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2015年审批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审查合格页复印件各一份.教育专业继续教育要达到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已组织的公修科目合格学分.

6.2015年审批“破格”、“转评”人员审批表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8.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检索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论文复印件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

10.提交2014下半年或2015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个学期(2013年秋-2015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1.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业务工作小结(高、中级人员不得少于2000字).

13.确认起点职务的,须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职务审批表》,撰写业务工作小结、一篇专业文章,提交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分原件内芯与复印件按顺序各装订成一册.第5项材料复印件另再装订一册.材料装订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5〕10号)文件要求的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7)进行装订.

各单位应将申报人员花名册分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

分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等)、分级别(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用统一规定的电子文本形式录入信息并打印好,与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材料要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否则视为无效

表格.

2.表格和材料要用钢笔(蓝、黑墨水)填写,各类表格要逐项如实填写不留空格.需要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

3.对评审材料要进行整理、装订,要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力求美观、实用.对上报评审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中的各种证书、证件、论文及其它业绩、水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所有业绩材料须用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毕业证丢失,则需要附能反映本人学历情况的远期档案复印件(如毕业生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其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及经办人盖章并由县人社局分管职称的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县职改办印章方有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坐阵具体抓,推荐评审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增强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要追究呈报单位及个人责任,取消其评审资格;要重点考察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把握好师德、教学、科研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注意数量方面的要求,更要考虑质量和实际水平;要继续实行淘汰制度,执行通过率制度,在确定淘汰对象时将业绩好差情况作为淘汰的主要依据,确保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5〕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学历和资历必须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且职后学历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者相近(见附件1).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2013年及以后发证有效(以发证日期为准).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及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受理评审材料.在乡镇的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只需在申报时提交一篇专业文章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答卷由评委会评分.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的,需提供派出县市组织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批.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应学段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公修科目的合格成绩. 6.计算机水平.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或2004年4月16日以后取得的湖北省中级等级证书(2013年以前市人事考试院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可以申报中级职称,2013年以后颁发的初、中级计算机证书只能申报相应职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人社部颁发的模块证,申报中级职称的是市人社局颁发的模块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 *** 、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要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县职改部门审批. 7.师德表现,思想品德必须良好.思想品德表现不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1)凡三年内因犯错误受到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的; (3)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的;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8.农村工作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仅限于高级职称,且只对学历一项进行破格.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经市职改办预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要填破格申报表. 高级破格须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和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上两个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2021年安徽省经济专业资格考试通知-皖人社秘〔2021〕98号?

想要报考安徽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2023年安徽省经济专业资格考试通知已经出来啦,想了解更多关于安徽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报考的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1〕98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高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报考条件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报考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其他

自2023年起,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含专利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我省专利工程专业不再另行组织职称评审。关于考试,此前获得的专利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并按上述对应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关于评审,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参加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经济信息化厅负责。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完成注册后,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6日16:00,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

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相关人员于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分别于4月18日前和8月15日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的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经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市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4月16日和8月13日前将本地区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和8月19日前完成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部分)。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缴费。缴费时间为:

高级考试:4月17日9:00-4月23日16:00。

初、中级考试:8月3日9:00-8月20日16:00。

请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 *** 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考点设在设区的市 *** 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的笔译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

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15日16:00后,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6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大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机考注意事项

1.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2.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应考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4.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配备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5.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6.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7.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翻译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3年度经济考试考务组织工作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实施;对违纪违规行为考生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政策咨询 *** :0551-62871817(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0551-63356047(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2861651(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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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省高级工程师答辩时间

通常在10月底或者11月左右,答辩时间在15分钟一个人.

扩展:

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照资格初审、材料审阅、专家评议、专家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今年继续对部分专业及层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价。

(一)笔试。申报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参加工程系列高评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笔试为闭卷,主要测试申报者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申报人需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需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现场答辩。申报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人。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可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答辩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

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于答辩当日上午7:30之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参加抽签,以确定答辩顺序。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笔试、现场答辩费为100元/人。以上费用由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统一收取,报送纸质材料时集中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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