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职称聘安徽,安徽省职称聘用相关规定

2023-03-03 安徽职称评审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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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是评聘结合还是评聘公离的

聘用人员职称聘安徽,安徽省职称聘用相关规定

评聘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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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高校 *** 22名教师公告 ?

为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庐江中学、庐江二中、庐江三中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共22名,其中庐江中学12名、庐江二中5名、庐江三中5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学位以上的人员。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 *** 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经 *** 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校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 *** 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组织人才引进小组到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政策宣传,所到学校现场政策宣传时间为一天。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正月初八)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材料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yjrsgdyx@126.com。

邮件主题: *** 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 *** 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岗位报名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先行笔试。

1.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主要考察所报学科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参加笔试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引进计划数为1人的,按10:1比例确定,岗位引进计划数1人以上的按5:1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面试当天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先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更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更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成绩合成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核查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各相关学校参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 *** 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人社部门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七)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校见习,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一)实行 *** 补贴

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二)有关费用免除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所有来庐参加考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高铁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凭来程车票报销。中巴、打的等交通补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进行补助。同时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它

(一)咨询 *** 。

0551- 87322629(庐江中学)

0551- 87322256(庐江二中)

0551- 87316465(庐江三中)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 *** 。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三)监督 *** 。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 庐江县委组织部

*** 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教体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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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选用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适用范围和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特点和需要,选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单位选用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结合本职工作的性质,申请相应系列的职务。兼做两种专业技术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一种工作确定职务。

科研机构(设计)的科研人员(含自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实验人员,原则上应按照科研和实验职务系列条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靠用有关职务系列;如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职务系列可靠用工程、农业、卫生等系列;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可靠用经济、财会等职务系列。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职务系列间的协调工作。

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审计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计量检定技术人员靠用工程技术人员职务系列;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靠用图书、博物馆职务系列;水产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第二条 对学历要求问题

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各职务系列的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通过国家承认的电大、夜大等学校的学习或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等途径取得规定的学历。

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以前取得职称,现仍在技术岗位上实际起骨干作用者,在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对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其中,对一九六0年前开始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再进行基础理论的测试,由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根据本职务系列的工作性质、特点及任职条件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条件的限制,重点考核其业务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具体考核办法按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第三条 对外语水平的要求问题

各职务系列和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水平均有相应的要求。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职务系列的规定并结合我省的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试考核办法。第四条 “待聘高级职务”的设置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并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现状,在少数人才密集的部门或单位,可在职务限额以外有控制地设置“待聘高级职务”。由厅、局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内容主要为拟设“待聘高级职务”的名称,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状况,设置的理由、数额等。经核定后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的“待聘高级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设立“待聘高级职务”一定要保证质量,并由报告单位尽快帮助他们联系落实新的工作单位,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第五条 坚持考核标准问题

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评审和聘任(或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对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未满,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不足的部门或单位,也绝不能降低标准,必须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保留岗位空额,待以后聘任。第六条 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制度后,对未能在原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属于限额已满的要对外输送,促进人才流动;属于专业不对口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属于不具备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可降职聘任或不予聘任。原单位对上述几种人员仍要继续关心,热情、积极地支持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专长的单位去工作,并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同时要安排好他们的临时性工作。第七条 离退休问题

1.坚决执行离退休制度

无论是专业技术干部,还是党政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凡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应一视同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

对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先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再办理离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拟继续留任的,应按照国发(1983)第141号、第142号文件规定执行,但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应计入本单位的职务限额。

2.适当提高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退休待遇

根据国发[8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这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凡是建国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已年满或超过六十周年岁,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前取得中级职称,现提出离退休,经省各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确定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办理离休、退休手续。在他们离退休后,可保留已获得的称号,并领取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的退休费。对于过去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享受本条规定的待遇,但增加的退休费的时间,一律从一九八六年九月份起计算。

3.为了发挥已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他们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编制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取离退休金以外的合理报酬。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 *** 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 *** 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 *** 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 *** 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 *** 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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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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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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