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安徽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规定

2024-05-10 安徽职称评审网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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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有什么依据呢?

安徽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安徽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规定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有什么依据呢? 先说结论:不一定;再说理由:就目前现有的政策规定来看,要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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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之一:事业单位的职称有职数限制,从高级到低级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晋升职数越少,竞争越激烈。对于小型事业单位来说,有的只有一个到两个职数。所以当副高职称的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后,中级才有可能晋升。如果延迟的话,职数不空出来,中级无法晋升。这样单位从职数上综合进行考虑,如果中级职称人数较多,副高职称职数有限,竞争很激烈,不会考虑延迟。

理由之二:副高职称很多,有的含金量较高,有的并不是单位非有不可的专业,比如前些年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经济系列等副高职称很多,但是作用并不是很大,与单位工作联系也不是很大,换句话说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如果面临退休的副高职称职工,在专业不是非有不可的情况下,单位没有急切需要,通常情况下也不会考虑。

理由之三:单位的经营状况,如果是财政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压力较小,延迟不延迟单位压力不大,如是差额款或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副高职称工资较高,延迟退休意味着单位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所以也要结合单位的经费来源情况。

理由之四:单位的编制情况,很多事业单位还有一些无编制人员编制不到个人的编制类型,只有当退休人员退休后,编制才能空缺出来,那些编制不到个人的人员才能递补。所以如果单位编制紧张,也会综合考虑。

理由之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这里的关键词是“经过批准”、“可以”。可以不是应当 、也不是必须,没有强制性,与强制到龄退休不同。经过批准实际上就是将决定权交给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来掌握了。

综上所述,副高以上职称能否延迟,要看本人所具体专业是什么,是不是单位紧张、急需的专业及工作确实需要、离不开,如是确实需要或本人有意愿,无论是本人申请还是单位决定,可以延迟。从目前的情况看,延迟退休已成定局,对于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来说,能不能延迟以后就不是问题了。

副高退休年龄新政策

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根据2015年下发的《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处级(含正、副处)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规定内容如下:

一、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延迟退休政策,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延迟退休,具体延迟年龄标准为:

1、副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65周岁退休,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十周岁退休。

2、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国家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七十五周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

之一,事业单位中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包含了哪些群体? 第二,高级专家的含义包括了哪些内容?

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规定,少数高级专家“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第三,对于少数高级专家退休年龄的规定。

对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 *** 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第四,事业单位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能否延迟办理退休?

根据这些政策的规定,我们来综合一下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不能延迟办理退休。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为男性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其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或是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这是之一个层次;

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报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这是第二个层次;

正高级职称的,要延迟退休需要所在单位报经省级人民 *** 或是相应的国家机关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能超过70周岁,这是第三个层次;

对于特殊级别高级专家,比如两院院士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退休,这是第四个层次,也就是更高的层次,相当于终身服务国家,终身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正常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少数人需要办理延迟退休的,需要由所在单位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迟办理退休,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

副高级职称,是可以延迟退休年龄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有些回答说不可以延迟,这是误导。

前段时间,本地就有一重点高中女副校长,正科级职务,副高级职称。如果按照副校长职务,她55岁就要退休;如果按照副高级职称,她60岁退休。因马上年龄到55岁,她毅然放弃正科级副校长职务,专心依靠副高级职称研究教学,这样就继续工作到60岁退休。

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员和事业编的退休年龄是一致的,都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但是有些高级职称人员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以下是法律依据: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之一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第二条: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第三条: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条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 ,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 。

简单来说,就是: 高级职称、身体 健康 、本人愿意、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但是要放弃行政领导和管理职务。女同志年满55,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目前还不能延迟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

当然,根据人社部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很多地方也没有实行。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 男性都是60岁退休;女性干部则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 。无论你是否是副高还是正高职称。

虽然高级职称还是按正常年龄退休,但副高以上职称毕竟是少数,考虑到实际需要,很多高级职称退休后,经常被返聘回单位发挥余热,这其实也相当于延迟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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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答这个问题,因为相关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看到有些回答竟然说不能延迟退休,这不摆明是误导群众,所以感到有必要说一下,提供有用的信息给需要的人。

对于这个问题,2015年2月16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其中之一条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县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正高、副高皆可)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要知道,一般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女性人员都是年满五十五周岁即退休了,一些企业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就可以退休了。

说实话,企业人员没有谁愿意延迟退休的,盼星星盼月亮,巴不得早点回家休息,所以愿意延迟退休的都是些管理人员。

但是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如果本人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主动提出申请,也可以自愿办理退休手续。

当然此通知没有溯及力,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按照55周岁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女性人员,不可以适用这一规定。

副教授

事业单位拥有副高级职称延迟退休规定,男、女略有不同,分述之。

女性有新规定,可以延迟5年退休;

男性照原规定办理。

一、女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2005年, *** 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既延迟5年退休,原规定55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二、男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男性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女性年满60岁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附一:《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 *** 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

附二:《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

……。

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中的附件一执行。

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

截止目前,人社部只是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就是虽然到了五十五岁的退休年龄,但本人愿意,本人身体条件许可,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这个规定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这类人在55―60岁之间,可以任意选择退休时间。只是这项制度并没有铺开,只是在部分单位实施。

可以啊,55岁不写申请退休,就自动延迟到60岁。可是,如果不是等着工资买米下锅,真没必要延迟啊。一般70岁之前腿脚还算利索,能出去走走,55到70还有15年时间,有必要占用这宝贵的15年的三分之一继续工作吗?钱永远赚不完,可是一旦闭了眼,啥都带不走啊,只有玩了吃了花了的,属于你。真活明白的,不愿意延长这5年,早退早享受,还能腾出职称指标给其他人,皆大欢喜。

什么叫延迟退休,就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不退休继续工作。因此,在弄清能不能延迟退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各类人员的退休年龄,然后再去了解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

目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即: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尽管这个文件是1978年的了,但是还是有效力的。在没有相关的新的退休年龄的文件出台之前,现行的退休年龄还是要按照这个文件来执行的。

2015年2月,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中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从上面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到,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不分男女,男性是60周岁,女性也是60周岁。

不过,事业单位具有副高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男性则不能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国务院专门对高级专家的退休问题作了规定,在198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中规定:

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就是相当于副教授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确因工作需要, 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同意,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他们是可以延迟退休的,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退休。

三、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延迟退休要满足的条件

从国发(1983)141 号文件可以看出,他们延迟退休的条件应当有四项:一是副教授以上职称,二是本人同意,三是工作需要,四是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这四项条件是应当要同时满足的。前两项不用多说也明白了,第四项就是其身体要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第四项,什么是工作需要?人事部的一些相关文件对此作了具体的说明,那就是:

从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出,符合“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的人员应该是不多的,确实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已经是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了。因此,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要延迟退休的条件还是比较难达到的。

综合以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人员理论上是可以延迟退休,最长可以延迟至65周岁,但是,要满足“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人还是不多的,实际上副高职称延迟退休的人不多。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副高级职称女性可以选择延迟5年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但人社部同时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

副高级职称女性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需要在55岁时递交一纸申请,就能选择到60岁时再退休。

同时,副高级职称以上毕竟是少数,很多人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这其实也相当于另一种延迟退休了。

安徽教师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1

安徽教师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如下:

2021年教师退休年龄有男女之分,男教师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女教师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不可以,目前还是按照年龄男教师60周岁,女教师55周岁正常退休,女教师高级职称的可以延迟到60周岁退休。教龄满30年提前退休还是个美好愿望,教师这个职业年龄越大越不占优势,精力体力都跟不上,如果知识更新再欠缺,一般学生不欢迎。

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

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一)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二)新学科和特殊专业、重点学科急需的;

(三)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

(四)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无人接替的;

(五)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领域,以及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方向急需的;

(六)其他助推山东省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动青岛市15个攻势开展急需、紧缺的。

二、申报程序

(一)正高级专家延退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程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符合延退条件的副高级专家,应当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并填写《延长退休年龄申报表》(见附件)。

(三)市本级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区(市)事业单位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部门批准。咨询 *** :85913615。

(四)企业申请延退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待遇部门办理。咨询 *** :85712775。

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对于确需继续延退的,应按程序再次申报延退。高级专家经批准继续延退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退休;延退期间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提出退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之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之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之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更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副高正高职称退休年龄新规定?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

对于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141号文件精神的规定一般都是统称为高级专家。高级专家包含了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等。

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规定,少数高级专家“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对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 *** 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根据这些政策的规定,我们来综合一下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不能延迟办理退休。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为男性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其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或是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这是之一个层次;

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报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这是第二个层次;

正高级职称的,要延迟退休需要所在单位报经省级人民 *** 或是相应的国家机关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能超过70周岁,这是第三个层次;

对于特殊级别高级专家,比如两院院士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退休,这是第四个层次,也就是更高的层次,相当于终身服务国家,终身不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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