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竞聘基本原则
1、实行评聘分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对符合聘任条件人员,根据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认可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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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考评得分采用分项累计计分制。
二、聘用程序
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所务会评审——单位聘任”的程序进行。
三、基本条件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与竞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此条不适用在管理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此条不适用在管理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拓展资料:召开竞聘上岗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由所领导班子和所务会委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竞聘上岗人员进行测评并量化计分,其中,所领导班子评价权重占60%,所务会委员评价权重占40%。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分=所领导班子评价总分/所领导班子评价人数×60%+所务会委员评价总分/所务会委员评价人数×40%。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资料上报后无法修改)。
2.身**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相关证书及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或复印件。
3.近期2寸蓝底数码免冠照片底片或扫描件。
4.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5.评审周期为1-2个月。当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评定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