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一:社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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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满足想申报地区应缴纳的条件,例如上海地区需在两年内缴满一年。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二:学历、资历条件。
工程师申报必须有理工科学历
1、研究生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本科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大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4、中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并获得理工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满1年。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各个地区有相应的破格录取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三:论文要求
各个地区对于论文需要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都应该实事求是,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但是各个地区论文的字字数和具体要求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评委会将采用第三方软件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确保打印件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复印件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四:继续教育条件
各个地区对于继续教育都有不同的要求,专业人才们需要按照各个省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科目的学习。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五: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自荐综合材料》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
(3)主审论文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其他论文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
(4)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册、复印件一册。
a、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或学位证明,2002年(含)后取得的除外】;
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14年(含)后在本市评委会评审取得的除外】;
c、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d、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e、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f、申报者身份证或居住证及本人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缴纳社保帐单;(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续办查询结果(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g、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和单位,贴于受理凭证右上角)1张;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准备上可能稍有差异,具体以申报当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
农业职称评定有什么条件
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基本条件
1、技术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
畜牧兽医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上述工作;
(2) 具有本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
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非本专业大
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
(2) 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 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能力。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8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满4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满2年;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分别满4
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年、
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业务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扎实,能撰写出有一定水
平的专业论文;
(3)
能正确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能总结工作经验,能研究分析技术问题,能处理技术难题,能承担技术咨
询;
(4) 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农业技术人员怎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了高级工程师农艺师回(或答高级畜牧师、高级兽、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下同)资格5年以上。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须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推广课题,能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关键的本专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或具有较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或全省重大推广项目;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本,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评助理工程师不用考试,年限到了后,填一张申报表,随同毕业证、身份证、照片由单位报人事部门直接审批就行.职称评审每年都进行,各地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人事局。评审初级职称不用花钱。
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工程师和学历有关,我是本科,需要满足4年的工作经验。如果你的学历更高,可能会破格或者2年就行了,发表论文是硬性条件,不过也很容易,基本给点钱就可以发,主要发单位承认的刊物,有一些期刊发了没有用,耽误时间还白花钱,发的时候注意一点,问清楚要求就行,我之前在百姓论文网发的,各方面挺好的,虽然有点小插曲,但是事情最终还是顺利评上了。流程基本就是ini准备晋级资格材料得过程,都提前准备好就行。如期提交上去,各方面满足基本就可以顺利晋级了。有什么疑问你可以去问问,具体我就知道这么多,到时候你申报一个好评一点的专业,应该没啥问题
"
农业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中学历年限问题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回理职务四年以答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农业方面的中级职称考试有哪些报考中级职称的条件求解答
农业经济师 、初级职称基本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对任员级职务年限不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过员级职务的,必须是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四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六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十年以上。
2、中级职称基本条件:1977年以前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对任助理职务年限不够的,必须是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获得本专业一年以上的结业证书。
3、高级职称基本条件:1970年以前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也可以已评代考的方式获取。
农业方面的中级职称考试有哪些报考中级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1、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水产工程师、林业工程师、农机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2、目前,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的方式为评审通过,不是考试获得。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现在评定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一、需要的条件:
需要的条件除了时间年限等硬性规定外、对业绩、论文、专业能力考试等都有详细的要求。
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可申请中级资格。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中级职称要看你是评你们单位的还是在社会上评,在社会上评需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之一作者本专业论文一篇。单位评往往是写一篇,不用发表就行,看具体要求了。
(8)农业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如果有突出贡献也可以破格申请,中级破格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考资料:
*** -(中级职称)
我是农业技术员初级,怎样才能评上中级职称
农业技术员是农业系列技术职称之一,农业技术系列职称依次为推广研究员回、高级农艺师、答农艺师、助理农艺师、技术员。评审具体条件为:中专生转正后3年为技术员,+3(5)年为助理农艺师。大专生转正后技术员,+3(5)年为助理农艺师。本科生转正后助理农艺师
由于技术员属于初级技术职务,因此,评定工作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定,各地评审标准不一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 高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4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或计划、技术方案、意见被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2) 在技术推广工作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或撰写过水平较高、适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
(3) 两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制定过当地或行业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且实施后效果显著;
(4)在技术服务、经营中,成功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著;
(5) 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必须为之一或第二作者);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参加编写1万字以上);
(6)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7)取得过经省(部)级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过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效果良好(增产10%以上)。
二 中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5 需提前1年获得外语资格考试证书,评审需准备2篇有刊号专业论文。
三 助理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相应级职务。
四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 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 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五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加高级或中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的,同时还必须通过相应的计算机职称考试和职称英语考试。
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收割机、机动脱粒机等动力机械以及与之作业配套的机械。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在县级人民 *** 农业机构主管部门领导和农机监理机构指导下承担本乡、镇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第五条 农机监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着装整齐,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六条 农业机械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机容整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第七条 拖拉机、收割机、机动脱粒机等农业机械实行牌证管理,自购置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市、区,下同)农机监理机构申办入户手续,经检验合格,领取牌证,方可使用。第八条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必须按期接受农机监理机构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九条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所有权变更,必须持有关证明,到县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改变农业机械的结构或性能,应报县农机监理机构批准。第十一条 封存、报废农业机械,应到县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封存、报废的农业机械,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县以上农机监理机构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操作证,方可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一)年满十六周岁;
(二)身体状况符合驾驶、操作农业机械要求;
(三)能够掌握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技术知识。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随身携带有关证件;
(二)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农业机械有关证件;
(三)不准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四)不准驾驶、操作与规定机型不符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者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检查;
(八)按期参加审验。第十四条 农机监理机构查明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有违法、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驾驶证、操作证。第三章 事故处理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村镇、场院、田间行驶、作业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倾覆、燃烧、爆炸、冻裂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破坏事故、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
破坏事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县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理。第十七条 县以上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鉴定,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可委托国家法定技术检验、鉴定部门或聘请3名以上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第十八条 农业机械责任事故按其损害程度分为:
(一)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至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至9人,或者轻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十九条 农机监理机构根据需要,有权暂时扣留肇事农业机械和当事人的有关证照。第二十条 县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特大事故、涉外农机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地、市和省农机监理机构,由地、市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处理,省农机监理机构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 农机监理机构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依法认定当事人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农业机械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负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农业机械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事故责任。
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是农业科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将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以及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和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推广新机具、新技术,普及农机化科学技术知识。第三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必须贯彻机械化、半机械化、手工工具并举,人力、畜力、机电动力并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为实现农业战略目标服务;为农民勤劳致富服务,有步骤、有选择地进行。第四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要与农、林、牧、副、渔、水利、农垦以及机械、化工、物资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搞好综合技术的推广。推广工作应当主要采取经济办法,建立各种责任制,逐步实行技术承包合同制,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要尊重生产单位和农民的自 *** 。第二章 推广体系第五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由各级 *** 主管农机化工作的行政部门、专职推广机构、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推广机构以及农机服务站(队)、农机科技示范户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有机结合而组成。第六条 部和省、地(市)、县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设置主管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主持各级技术推广的行政工作。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和贯彻推广工作条例、办法;编制技术推广规划,拟定推广项目和审批下达年度推广计划;检查推广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组织评定验收工作;管理推广经费和技术承包基金;组织技术经验交流和科普宣传;组织推广工作的评比、奖励;对下属技术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七条 部和省、地(市)、县各级专职推广机构是同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领导的科技事业单位,在业务上受上级专职推广机构的领导。未设技术推广站的,其业务,省一级可由农机鉴定站等单位承担,地、市级由农机化研究所承担。县级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主要承担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第八条 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是农机化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根据其能力和专长可承担各级的各种方式的推广任务。
农机服务站(队)和农机科技示范户是技术推广的试验示范点和新机具、新技术的主要使用单位或技术承包单位。
部农机化管理局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技术推广联络中心,负责该项目的技术协调、经验交流、情报交流等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的专职推广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农机技术人员和一定的农业、农经技术人员。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0%。第十条 农机技术推广专业队伍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要任意抽调技术人员去搞与技术推广无关的工作。第十一条 要有计划地采取举办专业训练班和选送技术骨干到研究单位、大专院校进修等办法,加强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使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逐步达到中专学历和技术员以上水平。第十二条 从事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技术人员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和晋升技术职称。对从事农机推广工作的农民技术员,经过自学,考试合格者,应授于相应的技术职称。第十三条 对长期深入农村之一线的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关怀和支持,其待遇按劳动人事部关于到农村工作的科技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劳保福利,按原农机部(81)农机管字第133号《关于发放国营农机管理企业、事业单位个人防护品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推广程序第十四条 推广工作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一、项目选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或引进成熟的新技术和已经通过鉴定的农机具,列为推广项目。
二、项目论证。对所选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意义、预期效果、可行性分析等。写出论证报告,重大项目还需组织论证会答辩通过。然后编制计划任务书报批。
三、试验示范。项目批准后,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点,制定试验方案,在生产中考核适应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作出结论,提出报告。确认具有推广价值的,要同时制定出可供推广应用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四、面上推广。决定大面积推广的项目,采取扩大示范、现场会、巡回表演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技术承包等方式应用于生产,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印发技术资料等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以促进面上的推广。
五、评定验收。推广项目按计划完成后,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下达项目计划的主管部门组织评定验收。对经济效益显著的报评技术推广成果奖。
六、资料归档。要建立技术推广档案。凡完成的推广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理好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归档保存。并将评定验收的文件交项目下达单位备案。
农机补贴标准和具体内容
1、农机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本省域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
2、农机补贴的具体内容: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
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合理确定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市场平均销售价格测算补贴额。要充分发挥市场机 *** 用,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不允许带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型号。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 *** 化管理,各地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
各省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农业部拟分批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
扩展资料:
农机补贴具体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
用户需本人亲自到当地县(乡)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包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包证明;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提供工商登记证书及公章。 注:因各地差异,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请咨询当地农机管理部门。
2、审查并公示
农机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经过县级审核、市级评审和审批,市、县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把表格直接还给申请者本人。注:取表时注意查看一下表格是否填写完整,是否盖章。
3、购买机器
用户在申请表的有效期内凭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经销点购买农机具,付给经销商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款项。拿到机具后要在申请表上签字,自己留一份,其余给经销商,并索取补贴机具的销售发票。
、登记入户、核发牌证
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用户提交的材料、补贴机具品种牌型和价格等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编号和在机具显著位置喷涂标志,用户要积极配合完成,并登记入户,领取牌证。
5、、补贴金额结算
补贴结束后,经销商跟农机局核对数据无误后向省财政厅提交结算申请,一经批准即可到省财政厅领取补贴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机购置补贴